各处(室)、中心:
经研究,我局制定《厦门市统计局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统计局
2021年11月30日
厦门市统计局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深入开展控制吸烟工作,树立和维护政府机关良好形象,落实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有关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创建无烟机关是践行健康中国的具体行动,是实现健康厦门的重要举措。要以营造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为目标,以创建文明城市为载体,全面动员,积极参与,坚持标准,强化责任,主动参与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切实加强办公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加强吸烟和二手烟危害宣传教育,逐步降低吸烟量和吸烟率,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厦门市统计局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梁玉珍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陈勇云 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
成 员:王祥华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杜 薇 人事处处长
邵 苇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林 华 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效能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邵苇担任,主要负责本局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作为本处室控烟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处室无烟环境布置、室内全面禁烟、控烟监督管理等工作。局效能办负责人作为控烟监督、巡察负责人,负责组织日常控烟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等工作。
今后根据职务任免相应调整成员名单,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实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禁烟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禁烟工作的认识。室内公共场所不张贴、发布烟草宣传广告,在办公场所的入口、会议室、洗手间、走廊、电梯等室内区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通过公告屏、新媒体、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大力营造禁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措施,全面控烟。加强禁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室内办公场所不设置烟具,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设置室外吸烟区,且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有明显的引导标识。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做到公共场所不吸烟、会客接待不让烟,非公共场所限制吸烟,有义务劝阻他人吸烟,要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保持室内外工作环境清洁卫生。
(三)监督巡查,确保成效。组织开展控烟监督巡察,确保我局室内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味,达到全面禁烟工作目标。局效能办建立控烟巡查和奖惩机制,定期对室内办公场所进行巡查监督,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发现烟头或违规吸烟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各处(室)、负责人做好处室人员的日常监督,及时制止并劝阻违规吸烟行为。
四、具体要求
(一)作示范。充分认识无烟党政机关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对于树立和维护政府良好健康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表率。机关干部带头禁烟,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法律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主动展示机关干部良好形象。
(三)树新风。坚持健康优先,广泛宣传吸烟及二手烟危害,倡导机关干部家属不吸烟或主动戒烟,进一步树牢和践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重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遇有不在“吸烟点”区域内吸烟的人员应及时劝阻、制止,共同维护机关清新健康的无烟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主动协调。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加大工作力度,把这次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作为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主动协调,责任到人,确保整个禁烟工作落到实处。全体党员干部要在禁烟活动中起到表率作用,实现禁烟目标。
(二)加强监督,开展考核。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禁烟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通报禁烟工作情况,确保禁烟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将控烟工作和内容纳入精神文明、行政管理考核和评优内容,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