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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口普查课题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0-1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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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普办)关于开展人口普查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厦人普办〔2021〕7号)和《厦门市统计局课题管理办法》(厦统〔2021〕45号),决定开展人口普查课题申报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题立项计划

  厦门市人普办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单位公开征集项目申报,经评审确定立项课题。计划立项人口普查课题9个,其中重点课题4个,一般课题5个。各单位可自行组织课题组进行申报,市人普办将组成课题评审组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二、课题研究方向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可优先参照《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参考方向》(详见附件1),也可自定研究方向。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学会(或研究会、协会)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参加项目申报。本次项目申报不对个人。

  (三)申报单位基本条件:1.相关单位申报的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单位申报的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联合研究单位课题负责人资格要求同上。2.对厦门市市情比较熟悉。3.对所申报课题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研究经验和能力。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能力,课题负责人能够参加市人普办组织的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三、研究要求

  (一)申报的重点课题,需由高校或科研院所,与市人普办或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研究;申报的一般课题可独立申报。

  (二)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各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前将《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提交市人普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h.tj@xm.gov.cn。

  (三)市人普办计划于2021年10月底前,将结合申报单位对课研究方向和内容的把握程度、研究能力、研究方法等,综合评估,完成立项评审工作,择优确定合作研究单位及课题。

  (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部门承担的立项课题,需与市人普办签订协议书。

  四、课题成果及完成时间

  各课题承担单位需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结题申请表》及研究成果,市人普办将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及课题成果摘要,研究报告字数重点课题不少于15000字,一般课题不少于10000字;成果摘要字数为2500-3000字。课题研究成果版权归市人普办与承担单位共同所有,研究成果未经市人普办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承担单位如需另行使用研究成果,需征得市人普办同意,并注明“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研究课题”字样。

  五、课题经费

  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部门的立项课题,重点课题每项安排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安排经费2万元,课题经费于课题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后,一次性付给承担单位。

  六、市人普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荆浩;

  联系电话:0592-5370895,手机:18950051006;

  电子邮箱:jh.tj@xm.gov.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西楼1423室,厦门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处。

  附件:1.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参考方向

      2.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申请书         

  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