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统计局,市局各专业处、中心:
按照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制度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扎实推进统计数据质量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普查中心函〔2021〕1号)和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方案〉的通知》(闽统办函〔2021〕33号)文件要求,市统计局决定组织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1年7月份我市一套表在库法人单位(不包括破产注销和停歇业单位)。
二、核查内容
(一)单位真实性。主要核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找得到,是否实际经营,是否为法人单位。
(二)单位信息准确性。核查单位的基本信息,重点核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机构类型和登记注册类型等指标是否正确。
三、核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于8月至12月分两阶段开展,采取各区、火炬高新区重点核查、全面自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重点核查(8月9日-9月24日)。由各区、火炬高新区按照省统计局下发的重点核查单位名单(附件3)组织进行实地核查。这一阶段主要完成重点单位核查任务,重点核查发现的差错和问题,填报在《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结果记录表》(附件1)中,汇总生成《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一套表调查单位报表填表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附件5)。
各区、火炬高新区应于9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重点核查报告、核查记录表和核查汇总表压缩打包报市统计局,压缩包命名规则为“**区(火炬高新区)2021年调查单位重点核查报告”。重点核查《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情况汇总表》盖章后传真上报市统计局。
(二)全面自查(8月9日-12月24日)。由各区、火炬高新区组织在重点核查基础上开展本地区全面自查(附件4)2021年7月份全部一套表在库法人单位(不包括破产注销和停歇业单位)。主要完成全面自查任务,全面自查发现的差错和问题,填报在《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结果记录表》(附件1)中,汇总生成《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一套表调查单位报表填表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附件5)。
各区、火炬高新区应于12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全面自查报告、核查记录表和核查汇总表压缩打包报省统计局,压缩包命名规则为“**区(火炬高新区)2021年调查单位全面自查报告”。全面自查《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情况汇总表》盖章后传真上报市统计局。
(三)市级抽查(8月16日-12月24日)。市统计局将根据各区、火炬高新区工作进度,适时组织抽取部分地区核查清单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各区、火炬高新区应同时做好迎接省统计局实地抽查准备协调工作。
四、核查流程
(一)核查准备。实地核查前及时联系被核查单位作好核查准备,保证核查时单位负责人以及统计或会计人员在场,并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编制、民政部门下发的证书)和能确定主要业务活动的资料等材料。
(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根据核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并逐一填报《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结果记录表》(附件1),复印营业执照(编制、民政部门下发的证书)和能确定主要业务活动的资料等材料留档备查。
(三)核查汇总。核查结束后,组织对核查情况进行逐级汇总,填报《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等表格。
(四)报告撰写。各区、火炬高新区要认真总结梳理重点核查和全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认真撰写重点核查和全面自查报告。重点核查和全面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工作措施和工作建议等。
(五)问题整改。对于重点核查和全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火炬高新区应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调查单位审核管理规定,及时在月(年)度审核工作中进行申报修改或信息变更。
五、核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区、火炬高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社区统计机构和专业人员要强化协作配合,细化工作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抓好省局确定清单核查工作。
(二)确保核查质量。各区、火炬高新区要细化核查工作,制订核实计划,对照省局确定一套表单位清单,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核查工作任务,及时做好进度和质量督导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核查工作。
(三)认真梳理总结。各区、火炬高新区要认真全面进行核查工作总结,深入分析、梳理核查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机制建设。
(四)严守工作纪律。各区、火炬高新区要严明核查工作纪律,核查调查单位期间,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联系调查单位简化程序,尽量减少对调查单位正常运行影响。
(五)按时报送核查工作相关资料。各区、火炬高新区要按文件要求,明确责任人,做好相关核查工作情况汇总报送工作,按时完成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文件到市局。2021年8月19日起,各区、火炬高新区每周四需报送全面自查及重点核查进展情况(附件6)。
六、核查工作其他事项
上报或下载电子版文件请登录市局FTP文件夹(FTP://普查中心/1.局内共享/一套表单位核查)。
报送盖章汇总表格请寄送或送至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西9楼调查科。
市局核查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蔺海鹏5835031,陈彦婷5835028。
附件:1.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结果记录表
2.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情况汇总表
3.厦门市一套表单位重点核实省局确定清单(FTP://普查中心/1.局内共享/一套表单位核查下载)
4.厦门市一套表单位全面核查省局确定清单(FTP://普查中心/1.局内共享/一套表单位核查下载)
5.一套表调查单位报表填表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6.XX区(火炬高新区)全面自查、重点核查进展情况表
厦门市统计局
2021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结果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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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区)___乡镇(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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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详细名称 |
核查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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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详细名称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主要业务活动 |
行业代码 |
机构类型 |
登记注册类型 |
单位真实性错误(1.不存在 2.5月前已注吊销 3.其他 ) |
单位类型界定错误(1.产业 2.个体 3.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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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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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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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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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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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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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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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甲、乙栏为2021年7月份一套表在库法人单位字典库的单位资料,1-10栏由核查人员根据核查实际情况填写。 2.第1-10栏,核查结果与一套表调查单位字典库内容一致的请打√,若不一致,请将核查信息填入1-10栏。 3.第1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第2栏“单位详细名称”,根据《营业执照》(编制、民政部门下发的证书)填写。 4.第6-10栏填写代码。行业代码根据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
附件2
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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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火炬高新区)统计局(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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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内容 |
单位 |
总计 |
工业 |
建筑业 |
批发和 零售业 |
住宿和 餐饮业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
规上 服务业 |
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
一、核查单位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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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真实性错误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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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存在单位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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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月前已注吊销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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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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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类型界定错误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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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活动单位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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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体户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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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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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库调查单位指标核查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准确 |
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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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详细名称不准确 |
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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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详细地址不准确 |
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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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电话不准确 |
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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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业务活动不正确 |
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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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业代码不准确 |
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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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机构类型不准确 |
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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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登记注册类型不准确 |
笔 |
附件5
一套表调查单位报表填表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详细名称 |
统计局代码 |
报表填表人 (全名必填) |
报表填表人联系电话(必填) |
报表填表人其他联系方式(选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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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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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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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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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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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XX区(火炬高新区)全面自查、重点核查进展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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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自查 |
重点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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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数(个) |
已自查(个) |
占比(%) |
核查数(个) |
已核查(个)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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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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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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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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