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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方面”提升贸易统计年报数据质量

发布时间: 2021-04-1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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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贸易统计年报工作,我局贸外处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贸易外经统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国家贸易数据评估办法、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加大数据审核查询力度,“三方面”强化过程管理,提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常规审核与精准审核相结合。对标《贸易统计主要经营指标与财务指标数据比对办法》、《贸易企业(单位)数据定期核查办法》等相关文件,在批发零售年报企业的“财务状况”表和“经营状况”表中,针对同报告期的第四季度季报和年报中的主要经营指标与财务指标设置修订了4条关联比对审核公式,在以往年报设置的20余条自定义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年报审核的严密性。


二是问题延伸再审核。结合前期数据核查和调研掌握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分别对批发零售年报企业的“财务状况”表和“经营状况”表下发了148条次、47条次的市级查询标记,反馈给企业要求核实说明。督促数据有误单位及时纠正并监测数据修订情况,要求数据无误单位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不断提高年报审核的全面性。


三是被动审核与主动审核双动作。主动作为,加大分析研究,筛选疑似问题单位,在报表上报和验收期间先后查询并退回重报了“市级验收不通过”的349家批零企业的“财务状况”表、358家批零企业的“经营情况”表,并完成了“省级验收不通过”的483家批零企业的“财务状况”表、250家批零企业的“经营情况”表和209家住餐企业的“财务状况”表、120家住餐企业的“经营情况”表。


(贸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