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日期:2014-12-09 字号:[ ]

2014年,我局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府办〔2014〕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部署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2014年厦门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通过加强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努力提升统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我局坚持把统计服务放在第一位,通过广开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改革服务手段、更新服务形式,全力做好统计政务公开工作,以严谨到位、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树立了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内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大事商量、小事通气,做到凡涉及全局建设发展的大事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局党组及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根据事情的性质采取在全局公示、向全局通报等形式,接受全局上下监督,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在外部,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手段,通过在《厦门统计信息网》上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将统计局职能任务、职权范围、领导分工、岗位职责、规章制度、量化指标和统计服务领域、服务形式、办事程序及统计法律规范、违法处罚标准、执法检查结果等逐一明示,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统计工作,自觉做到权力和义务相一致、职能和服务相一致。

一、发挥领导小组核心作用,提高办事公开工作水平。

发挥厦门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结合实际人员变动情况,按要求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其他各处室、中心协助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管理,制定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处,负责本局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每半年检查一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切实提高局干部依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二、顺畅渠道,完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功能。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完善门户网站专栏的建设,使公众便捷地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查询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三、围绕中心,及时发布统计政务信息。

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统计中心工作,做好公开目录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统计工作的动态、人事、资金、政策法规、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统计业务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办事程序和结果等相关统计信息。

四、严格程序,主动公开统计执法信息。

结合新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解读和宣传,特别是新《统计法》在对统计违法行为处罚方面的条款,宣传到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使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公开统计执法案例的分析和宣传,促进调查对象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主动公开情况

(一)2014年我局完成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2件,均按要求予以审批备案。

(二)2014年我局共检查单位106个,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5起,其中给予警告5起,罚款10起。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门户网站

厦门市统计局

2014年12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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