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普查中心 生成日期 2019-09-26
标 题: 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内容概述: 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9-09-26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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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350200TJGG0006

事项名称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法定依据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通知。

办理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二)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四)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年;

  (五)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六)获博士学位

三、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资格的考试

(一)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二)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四)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备注:

(一)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时间算至2019年12月31日。

(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办理流程

见附件

流程图

 

法定期限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具体办理时间。

承诺期限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具体办理时间。

申报材料

1、《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__级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相关表格

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可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样表

 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报名表

事项收费

收费项目: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1.初级:120元/人期,2.中级:126元/人期;收费依据:闽价费[2019]145号文件。

办理机关

厦门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厦门市统计普查中心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劳动力大厦西楼9楼909室

办公时间

 1-5月、10-12月: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6-9月: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电话:0592-5054302】

监督部门电话

【电话:0592-5054304】

受理形式

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备注

  具体参阅厦门统计信息网的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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