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0.5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
一、消费品市场总体情况
按消费类型分,实现商品零售额1078.12亿元,增长4.2%;实现餐饮收入122.40亿元,增长5.8%。
二、消费品市场主要特点
基本生活类消费增长稳定。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衣着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4%、7.1%,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9个百分点。
升级类商品消费旺盛。随着生活水平逐步提升,品质化消费日益增强,限额以上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和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倍、36.1%和1.9倍,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8个百分点。
线上消费助推消费增长。当前直播带货、物流体系不断完善,网络零售快速发展,限额以上单位网络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44.7%,增长15.3%,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3个百分点。
以旧换新政策呈现效果。今年以来3C产品、家装换新、汽车置换政策相继发布,相关品类显现良好势头。限额以上智能手机、照相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1.0%和1.3倍;限额以上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和五金电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6%、69.5%和2.1倍;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下降13.5%,降幅比1-3月收窄1.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