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27.13亿元,比上年增长3.1%。
一、消费品市场总体情况
按消费形态分,实现商品零售额2446.53亿元,增长2.7%;实现餐饮收入380.59亿元,增长5.1%。
二、消费品市场主要特点
基本生活类消费增长稳定。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衣着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3%、10.9%,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8个百分点。
升级类商品消费旺盛。随着生活水平逐步提升,品质化消费日益增强,限额以上化妆品类、书报杂志类、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倍、63.7%、17.1%,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3个百分点。
线上消费持续升温。随着直播带货、物流体系不断完善,网络零售快速发展,限额以上单位网络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44.6%,比年初提高5.7个百分点,增长9.1%,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8个百分点。
智能消费释放活力。限额以上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和可穿戴智能设备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4.0%、23.7%和18.2%,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4个百分点。
以旧换新政策呈现效果。9月以来我市陆续出台相关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在政策带动下,相关品类显现良好势头。限额以上五类家电家装以旧换新商品零售额合计增长14.6%,比1-9月提高1.7个百分点,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9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下降12.2%,降幅比1-9月收窄1.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