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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26年1-4月厦门市消费品市场分析

发布时间: 2026-05-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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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6.7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

  一、消费品市场总体情况

  按消费类型分,实现商品零售额1094.57亿元,增长1.6%;实现餐饮收入132.21亿元,增长7.3%。

  二、消费品市场主要特点

  基本生活类消费较快增长。吃穿用三大基本生活类消费保持较快增长,为消费市场平稳运行筑牢基础。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衣着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0.4%、6.8%和16.4%,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2个百分点。

  品质升级类消费日益增强。随着居民消费观念逐渐向高品质转变,升级类消费日益增强。限额以上化妆品类、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可穿戴智能设备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7%、19.5%和5.4倍,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个百分点。

  网络零售保持较快增长。数字消费生态持续完善,平台消费模式不断演进推新,带动网络零售快速发展。限额以上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长9.0%,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2个百分点。

  首饰及汽车消费走低。当前黄金价格高位运行、汽车市场保有量日趋饱和,叠加居民消费信心偏弱,金银珠宝、汽车等非刚性消费均呈回落态势。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分别下降60.0%和8.9%,合计拉低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