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


  一、扎实推进服务保障体系标准化建设
  设置1个市级、6个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45个镇(街)、548个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推动特色服务站进高速、进高校、进景区、进企业,建成新型服务站32个。同安区洪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彭西凤获评“全国优秀主任(站长)”。完成“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套餐改造升级。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建成11个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和4个思想政治文化长廊。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常态化宣讲27场次,1200余人参加,支持保障厦门市“老兵宣讲团”(退役军人国防教育宣讲团)开展宣讲400余场次。举办2023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和“兵教师”原创歌曲《一路星光》发布仪式,成立厦门市退役军人文艺轻骑兵。“一鹭先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开展志愿活动6000余人次,3家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入选退役军人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项目,邮轮中心老兵志愿服务队获评省最美志愿服务组织。
  三、推进权益维护工作
  联合印发《厦门市贯彻〈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为68名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募集退役军人关爱基金139万元,为150名困难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提供临时救助,法律援助、咨询。重大节日期间加强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1600多万元。
  四、圆满完成移交安置工作
  完成年度接收安置任务,全年继续保持安置进机关参公比例96%以上。按照“即退即交、即交即接”原则,全程简化移交手续,超额125%完成军休干部年度接收任务。加强协调对接,主动靠前服务,80名随军随调家属得到妥善安置。
  五、创新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深化“兵教师”培养,首推在校非公费师范生退役军人转公费师范生制度,69名退役军人通过招聘或安置入职校园。组织300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免费学历提升教育及高职教育,30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特色技能培训。举办17场专场招聘会,不定期发布网络招聘,累计提供就业岗位数万个,促成退役军人就业1000余人。省军创大赛成绩居前,1个项目获一等奖、2个项目获二等奖;1家军创企业荣登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光荣榜。
  六、提升军休服务管理工作
  完成莲坂军休所军休服务用房提升改造,协调3800余平方米场地作为军休老年大学场所及军休所机构用房,举办“坚守初心铸军魂、情暖军休颂党恩”首届军休文艺汇演、新进军休干部学习班和市级军休干部疗养,组织军休干部200多人次参加老年大学军休班。
  七、落实优抚褒扬纪念工作
  印发《优待工作实施细则》《优待目录清单》,推出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地铁、公交、轮渡等公共交通,免门票游览景区等优待政策,全市共办理发放优待证7万余张,办理率达96%以上。制作推出厦门市烈士纪念设施“一图一片一册”(即一张烈士纪念设施电子地图、一部英烈褒扬宣传片、一本烈士纪念设施展示图册)。为88名烈士(含病故军人)找到亲属,整理完善15名英烈生平简介。全市各级烈士纪念设施接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800余批12万多人次。
  八、双拥共建成果丰硕
  制定《关于全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推动厦门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创新开展“凤凰花健康拥军”,并在全省推广。联合军地相关部门和单位举办“鼓浪屿好八连”中央军委命名3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春节和八一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带队走访慰问驻厦旅级以上部队,累计发放慰问品600多万元。厦门地铁3号线命名为“双拥号”。上线厦门“凤凰花”拥军平台。实施军供站升级改造工程,推进为部队办实事计划。
  九、夯实自身建设
  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扎实开展“三比三争”实践活动,召开5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开展各类廉政教育60场862人次,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曹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