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工作
一、突出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有力
弘扬践行“四下基层”,围绕强化小微权力监督等15个重点课题开展领题调研,推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12条、完善政策措施27项。开展“墩苗实践提能 磨砺青春底色”主题调研活动,组织青年干部到一线现场研学、了解实情、破解难题。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举办培训76场,培训干部4266人次。紧扣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做实政治监督,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机制,推动关于金砖创新基地建设、办好海峡论坛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围绕“以‘特别高的纪律、理想、作风’护航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推进立项式监督,发现并纠正问题78个,处理33人,推动建章立制13项。
二、坚持严的基调,“三不腐”综合功效不断彰显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市立案457件,处分458人,移送检察机关45人。加大打击行贿力度,查处行贿人员17人。开展“天网2023”行动,追回外逃人员24人。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全市立案13件。深入实施“清风护企”工程,组织召开“6·21”全市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推进会,开展异地投资廉洁风险防控等专题调研,推动国企纪委探索向异地公司派驻监督组,督促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工程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督促职能部门出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计分办法、市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总承包办法等制度,强化工程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编印《厦门市廉洁文化图录》《鹭岛寻清迹》等书籍,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妇联联合开展“廉洁家风宣传月”活动,举办的“最是清风传家远”廉洁家风展参观人数超过2万人,在厦门大学、国贸控股、象屿集团等单位巡展,取得良好反响。
三、大力纠治“四风”,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持续加固
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一季度一专项”靶向纠治“四风”顽瘴痼疾。聚焦以会议落实会议、拍脑袋决策、“一刀切”、为官不为等问题,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深化运用基层减负监测点工作机制,全方位、多渠道收集困扰镇街、村(居)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减负成果。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6人,处分73人。结合制度更新,修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立标尺、明底线。在“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创设“作风微课堂”栏目,推出《哪些饭不能吃?》《什么礼不能收》等专题14期,阅读量超10万人次。制作的《纪法说透透》《案说“八规”》等系列原创微视频,被中央纪委新闻传播中心列为全国纪法宣传成功案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市、区纪委挂出“党员之家”牌子,在全市通报10个宽容改革失误、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典型案例,制定在综合改革试点中容错纠错实施方案,激励党员干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
四、做强基层监督,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出台《关于统筹联动做强基层监督的意见》,强化对基层监督的指导督导。建设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依托平台推行村(居)务公开、接收群众投诉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深挖治理背后的风腐问题。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倡导的“远亲不如近邻”重要理念,创新“近邻监督”工作模式,推动解决宅基地审批难、帮扶资金发放不到位等急难愁盼问题。“近邻监督”获评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百优案例。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访群众、走项目、助振兴”行动,建立16个作风“前哨岗”,推动解决问题58个。持续深化“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编印《“点题整治”工作指引》,在全市开展“点题整治进社区”活动,推动解决偏远山区吃水难等问题158个,建章立制39项。一体推进“强基促稳”专项行动与重复举报治理、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切的“三资”管理不当、行政执法不作为等问题。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1起,处分29人。
五、推进改革创新,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步伐加快
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市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压实派驻机构、国企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岗专职,实现全市45个镇街均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完成全市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工作机制,完善申诉复查工作机制,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出台巡审联动实施意见,探索“审巡纪”联动监督机制,建立计划沟通、成果共享、审计过程协作等联动机制,促进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加快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协查系统,推进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开发建设。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郭可立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