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不断提升政治理论学习水平。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各支部同步开展,先后进行11次集中学习、11次专题研讨、3次专家辅导讲座等活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青春向党 不负韶华”读书活动。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局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8个调研课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开展解剖式调研。
  二、全力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2023年1月启动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区、管委会和46个街(镇)、548个村(社区)均成立普查机构,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近5000名,物资、设备及时到位。积极健全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全面营造了解普查、支持普查的社会氛围;完成对全市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地毯式”清查工作;全市经普清查数据顺利通过审核验收,为2024年开展正式普查登记打下坚实基础。
  三、积极推进统计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任务
  完成国家海洋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工作,通过国家局、省局评估验收并获充分肯定,获评厦门市2023年度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碳达峰碳中和”监测,实现年度到季度的精细化监测。开展规上服务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覆盖各区、各行业和新入库企业,为全面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打牢基础。
  四、严肃落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全力支持配合福建省统计督察工作,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成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案件集中自查,对2017年至2022年执法案件卷宗开展规范性审查,提升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水平。对接构建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等监督的两两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五、扎实开展“2023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行动
  严把“入统”现场核查关,新增规上企业实行“现场走访+税务核验+企业承诺”。加大报表期间审核力度,重点指标即报即审,异常数据重点查询。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数据核查,出台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和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出台基层统计网格队伍指导意见,会同各区组建网格员队伍开展企业服务指导。提升队伍素养,结合统计业务与法治宣讲开展近50场培训,参训6200余人次,覆盖部门、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有效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
  六、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和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重点行业分析研判和统计指导,常态化运行GDP核算、农林牧渔业核算、服务业统计和投资领域统计4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省内九地市、15个同类城市比较分析。加强社会发展热点调研,采取实地走访、企业集中座谈、电访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50余批次、问卷7批次,调研部门、基层和企业500余家,收集有效问卷7700余份,充分了解发展实情,加强预警预判。信息分析工作成效显著、成果丰硕。撰写统计分析110余篇,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9篇,市两办采用200余篇,省办、国办采用24篇,国家统计局采用15篇。创立《高质量发展统计研究》期刊,专业、系统、多维地展示厦门高质量统计成果。
(厦门市统计局 陈雅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