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管理
2023年,厦门市粮食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全社会粮食总供给(以下没有特别注明的都是指原粮口径)976.7万吨,与上年相比减少11.2万吨,减幅11.3%。粮食产量2.6万吨,与上年相比增加0.03万吨,增幅1.2%,粮食自给率即当年粮食产量占粮食消费量的比率为1.4%,产销缺口数182.02万吨,比上年增长11.0%;进口粮食425.5万吨,与上年相比增加46万吨,增幅12.1%。当年粮食总需求987.3万吨,与上年相比减少9.7万吨,减幅1.0%。其中,当年社会粮食消费量184.6万吨,与上年相比增加18万吨,增幅10.8%。当年食用植物油总供给134.7万吨,与上年相比减少22.4万吨,减幅14.3%;食用植物油需求总量为130.1万吨,与上年相比减少26.4万吨,减幅16.9%。食用油自给率即食用油产量占消费量比率高达248.5%。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发布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筹备召开全市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工作会议,与各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牵头制定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分工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工作报告等五项工作机制,对标对表省里考核指标,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个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
贯彻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法规。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规定》中明确的责任和要求,聚焦储备、流通、应急等重点环节,牵头制定贯彻落实任务清单,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的通知》,推动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升依法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提升储备保障能力。提高仓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开展科学保粮工作,确定20个攻关项目,以储粮新技术赋能粮食储备保障能力。及时做好市级储备粮增储工作,完成省里下达的指标;认真落实2023年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确保厦门市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开工建设翔安粮库三期工程。推动建设粮库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与省粮储局可视化对接。创新储备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粮食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做好夏粮和秋粮收购工作,与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2023年地产籼稻谷定向托底收购实施方案》。
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强粮油市场宏观调控,按时启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粮食加工、库存、供应和价格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市场巡查64次,协调解决粮油加工、配送等环节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确保粮食供应链顺畅,做到不脱销、不断供。加强产销协作,深化巩固厦门市与粮食产区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与9个主产区签订2.2万吨粮食订单协议。组织参加第十九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召开省间产销协作交流会,拓宽入厦粮源渠道。
深化粮油市场监管。组织春、秋两季市级储备粮库存情况大检查,做到数量检查全覆盖。组织开展季度抽检和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质量抽检,全年抽检粮油样品454批次。开展代储应急储备成品粮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进行督查,确保厦门市市级储备粮库存实物数量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均实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达到双安全。
深入推动粮食安全宣传和节粮减损工作。制定出台《厦门市2023年粮食节约工作计划》,每季度召开节粮减损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推进粮食加工环节节粮减损“五个一”系列活动。会同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厦门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区、各单位依托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举办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2023年粮食科技周、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技创新成果、粮食节约减损、应急物资储备等知识。
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厦门市粮食安全保障实施方案》,修订出台《厦门市粮食应急体系重点企业管理办法》《厦门市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优化应急网点布局,按要求核定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强化应急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任务。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陈培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