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
至2023年末,全市共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48家,其中法人银行机构6家,法人非银行机构5家,中资银行分支机构21家,外资(国)银行分行及代表处16家。银行业机构网点643个,从业人员2.18万人。厦门银行业资产总额2.5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5%。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7万亿元,增长3.5%,各项贷款余额1.86万亿元,增长7.3%,不良贷款余额119.67亿元,不良率0.65%。
一、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
推动金融“强产业”。结合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政策导向,指导银行业机构做好2023年厦门市重点项目金融服务。持续发挥“财政+金融”机制作用,推动增信基金、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规模扩大至300亿元。与厦门市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
推动金融“促消费”。印发《厦门银保监局关于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研提12条具体措施,有力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联合市商务局、工信局等部门指导开展消费节等系列活动,推动金融机构促消费政策有效落地。
推动金融“稳外贸”。设立金融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专项监测指标,建立覆盖全辖的数据监测表,定期跟进各机构外贸金融服务情况。推进银企对接,联合市商务局指导机构上线推介RCEP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
推动金融“惠民生”。联合市工信局、商务局建立三项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需求。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推动组建厦门市“金融支农联盟”,支持厦门市种业振兴发展。组织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揭榜挂帅”工作。
二、多举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中小法人机构风险。制定差异化风险处置方案,持续推动存量问题整改。指导5家法人银行制定、更新和恢复处置计划,引导机构及其股东强化自救为本、审慎经营理念。
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和资本补充力度。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分类新规排查,建立不良资产入账动态监测机制,督促重点法人机构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做好大型企业债务违约监测预警,健全联合授信机制,推进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化解。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力配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建立落实“金融十六条”措施相关工作台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部署开展“案防合规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银行”字样规范整改、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联合司法机关全力打击信用卡“非法代理维权”黑产。
三、创新机制支持两岸融合发展
抢抓综合改革“机遇期”,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致第十五届海峡论坛贺信重要精神及《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文件精神。联合市自贸委等部门推动设立厦门自贸区台资和航运物流企业融资增信基金以及台商发展服务中心,依托政务办事窗口,打造贴近于台胞台企的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厦门银行业保险业台胞台企服务站“1+N”工作机制,在台青基地、各台胞驿站等建立台胞金融服务专员、台胞台企金融对接会等机制。
(厦门金融监管局 何林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