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工作
一、税收收入总体完成情况
2023年,厦门市税务局累计完成各项收入2744.19亿元,比上年减收130.15亿元,下降4.5%。税收收入1312.59亿元,增收67.88亿元,增长5.5%。全年办理直接出口退税285.7亿元,减少27.8亿元,下降8.9%;免抵调库102.97亿元,增加12.86亿元,增长14.3%。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5.83亿元,减少94.63亿元,下降59.0%。组织入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78.73亿元,增收39.32亿元,增长28.2%。组织非税收入794.14亿元(含工会经费),减少329.83亿元,下降29.4%。海关累计代征税收196.17亿元,减少25.28亿元,下降11.4%。
二、税收收入主要特点
税收规模创新高,月度税收呈“低开、冲高、回落波动”走势。从规模上看,年度税收收入规模实现新高,较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别增加174亿元、5.53亿元和67.85亿元,税收收入规模稳居全省第一。从增幅上看,税收收入实现5.5%的增长。其中,一季度受疫情、政策、跨期入库等综合影响,1月份税收仅实现0.4%的增长、一季度税收收入下降5.7%;二季度在去年基数相对较低的情况下,4月、5月税收增幅分别冲高至31.2%和36.9%;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再加上同期大规模留抵退税带来的基数效应逐步消退、系列延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陆续实施,除个别月份外,全市税收收入逐月走低,12月增幅有所回升,全年实现增长5.5%。
主体税种“一增、三减”,地方税种持续下降。从税种看,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六大税种累计实现收入1179.42亿元,占全部税收比重为86.0%。其中,增值税实现税收540.32亿元,增收143.73亿元、增长36.2%,在扣除留抵退税、免抵调库、跨周期税款、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等不可比因素后,增值税增长6.1%;消费税实现税收95.2亿元,减收11.54亿元、下降10.8%,是近五年来首次负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入库跨周期税款形成的不可比因素,剔除该影响因素,消费税增长6.5%;企业所得税实现税收293.91亿元,减收22.1亿元、下降7%,主要受企业经营利润下滑叠加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导致预缴企业所得税减收17.67亿元、下降6.9%;个人所得税受限售股转让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下降以及附加扣除标准提高等影响,完成税收153.32亿元,减收5.63亿元、下降3.5%;9个地方税种合计实现税收收入211.77亿元、下降14.3%,地方税占全部税收比重16.1%,比去年同期下降3.7个百分点。在剔除2022年入库跨周期税款和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等不可比因素还原后,地方税种税收收入仍下降12.3%。
还原特殊因素后三大行业税收“一升两降”。从行业看,工业实现税收收入446.52亿元、增长6.7%,占全市税收比重为34%,占比仍保持最高。剔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跨期入库税款等不可比因素还原后,工业税收实际下降2.4%,占全部税收比重下降至28.4%,主要减收因素是重点行业受需求萎缩、销售下降影响出现不同程度减收。批发零售业实现税收229.52亿元,增长19.9%,剔除不可比因素还原后增长12.1%,其中批发业增幅自5月份起增幅回落,自9月份起连续下降,全年虽增长11%,但仍低于零售业18.7%的增速。房地产业实现税收127.67亿元,占全部税收比重为9.7%,减收37.7亿元、下降22.8%,剔除不可比因素还原后下降27.8%。
三、费金收入主要特点
社会保险费稳定增收。全年社保费累计入库565.56亿元,增收80.17亿元、增长16.5%,主要增收因素是缴费基数下限调高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非税收入大幅减收。非税收入累计入库789.13亿元,减收329.97亿元、下降29.5%。其中,受房产交易市场低迷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42.52亿元,减收337.27亿元、下降31.2%。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累计入库76.92亿元,增收51.78亿元、增长2.1倍。主要增收因素是被征地保险收入47亿元,属于一次性收入,去年同期无此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陈淑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