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一、环境质量概况
  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2023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1)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七,上升两位,空气质量优良率99.7%并列全国第一。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3微克/立方米、20微克/立方米、0.7毫克/立方米、124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20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持续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小流域省考及“以奖促治”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4个100%”。三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坂头—石兜水库、汀溪水库以及北溪引水库区水质主要监测指标全年均符合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西溪隘头潭水质为Ⅲ类,水质指数为3.12。主要流域6个省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与上年持平。全市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5.8%,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
  厦门近岸海域水质良好。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平均浓度分别为0.201、0.016毫克/升。优良水质点位比例为86.4%,与上年持平,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84.2%,比上年提升2.2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10个市控农用地土壤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均无超风险筛选值,持续保持稳定。危险废物处置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
  声环境质量保持领先。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100%、86.2%。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2023年,厦门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获肯定,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被集中宣传报道。筼筜湖、厦门东南部海域获评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评估成绩优良,“以绿色智慧港口建设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长效机制”两项经验被列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建立‘四化’机制打造碧海银滩”被列为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典型经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保持全省第一,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全省第一。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开展三轮“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静夜守护专项行动和城市扬尘“点题整治”,全市“12345”平台涉噪声、扬尘类投诉分别下降29%、28%,扬尘整治工作综合得分居全省前列。推进绿色海港空港建设,厦门港港区岸电用电量上升近30%,高崎机场桥载设备应用尽用率保持在9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优级率分别改善2.4个百分点、4.5个百分点。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动莲花水库、枋洋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水源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Ⅰ—Ⅱ类优质水比例87.5%,提高4.2个百分点。全年优质水比例提升33.3个百分点,西溪获评全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持续推进消除劣Ⅴ类水体专项行动,26个原劣Ⅴ类断面阶段性消劣。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提升7个中级版“绿盈乡村”建设。三是深入打好碧海保卫战,开展西海域等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6家重点直排海污染源全年稳定达标,全面消劣2条劣Ⅴ类入海沟渠。持续巩固入海排放口整治成效,全市入海排放口监测达标率100%,提升3.0个百分点。实现230平方公里海域全覆盖保洁管理,共打捞海漂垃圾2797.2吨。四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厦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指导鼓浪屿无废岛屿等“无废细胞”创建。东部垃圾焚烧厂三期建成投产,原生生活垃圾保持“零填埋”。
  有序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深化低碳试点城市建设,配合完善全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对11家省级以上重点碳排放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按时足额完成履约清缴任务。推动低碳系列示范创建工作,完成年度33个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创建,象屿零碳综合保税区入选全国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建成ABB厦门工业中心、鼓浪屿等一批三星级低碳园区、近零碳景区,厦门马拉松实现碳中和。
  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深化益企服务,制定实施服务经济稳增长助力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深化“三送三促”活动,实地走访企业581家次,解决企业需求101项。发布环保红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对象,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积极用好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对42家次企业不予或从轻、减轻处罚,指导企业修复环境信用信息141家次,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柔性执法监管入选省营商办优化环境典型经验。二是提升审批服务,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多规合一”实现双平台并线协同,准入研判建设项目1446个。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467个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专班保障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环评审查,完成厦门第三东通道、海辰锂电等25个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开展区域评估“一本制”管理,发布全国首个区域环评地方标准,深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经验做法被省、市职转办推广。规范健全小型机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全年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266件。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推行项目工作法,策划生态环境治理项目135个,推动湖里区东部片区项目入选国家级EOD项目库,同安禾山社区生态项目、九溪流域生态项目入选省级EOD项目库。配合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指导完成16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先行调查。
  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一是深化创新引领,联合印发《厦门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修订《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完成全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环境准入集成改革”获评全省改革创新项目第四名、全市改革创新最佳案例。印发《厦门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深化“宁静小区”创建试点并发布全国首个地方标准。二是深化科技赋能,上线运行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进闽西南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平台建设,基本建成大气超级站二期和东西溪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院地合作成立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控制研究中心,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质量位居全国前50名。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唐未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