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


  2023年,厦门市平均降雨量1702.0毫米,属枯水年。厦门市地表水资源量14.62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39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4.62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增加18.72%,以年末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水资源229立方米。全市供水总量71962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最大,占95.54%,城镇居民用水量所占比例最高,占36.54%。
  加速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水利投资24.14亿元,实际完成24.50亿元,完成率101.5%。连续三年获全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评价A级第一名,2个项目获“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2个项目获评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2个项目获评省“党建+标准化”示范工地。一是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牵头召开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水资源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参与组建省闽西南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加快推进溪头水库扩建工程、北溪引水左干渠提升改造工程(厦门部分)、原水中线连通工程等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前期。编制完成《东西溪流域综合规划》《后溪流域综合规划》《厦门市东西溪入海河口整治规划》。杏林湾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浦声水闸工程等顺利开工,为民办实事项目—本岛埔仔原水枢纽改造工程主体完工,各在建项目按序时推进。二是惠民工程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山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全年安排25个、完工12个,其余项目2024年6月前完成。三是水利建设质量过硬。出台《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利工程高质量建设的实施细则(2023—2025年)》。全年组织工程建设质量检查268人次,开展质量监督抽检36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1份,检查意见6份,受监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
  持续推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流域国控和省控断面、小流域省控断面水质继续保持“四个100%达标”,筼筜湖入选全国美丽河湖和省幸福河湖优秀案例,两项创新做法获水利部肯定推广,杏林湾获评省级水利风景区。全市水土保持率继续保持全省第一,过芸溪生态清洁小流域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一是高位落实河湖长制。市双总河长巡河湖9次、市副总河长巡河湖7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重点工作,推动筼筜湖、东西溪、官浔溪、杏林湾水库等系统整治。市政府对9个断面和3个水治理工程挂牌督办,督办断面水质已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市河长办召开主任例会4次,推进竹坝水库库区周边截流工程、莲花镇区雨洪转输工程等重点工作;印发《市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履职责任。二是多措并举强化综合治理。协调开展全市小流域周边监督执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监督执法、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执法等,组织实施年度河湖巡查暨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东西溪“四乱”问题摸排整治专项行动、五部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等。完成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入海河口大调查、河湖名录排查等工作。年内实施生态补水项目9个,已完工7个,完成投资3.3亿元。首聘警官、检察官、法官河长;组织企业河长、市民湖长、“河小禹”等参与管河护湖相关活动200余人次;全市累计巡河湖2万余人次,清理河漂垃圾2.8万立方米。三是固土培源保护水生态。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开展耕地开发与土地整治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排查,加强重点开发片区项目水保监管,指导服务跨东海域通道项目、第三东通道项目等重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组织3轮水土流失遥感影像图斑核查,整改“未批先建”违规项目62个。落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09亩,超额完成全年指标任务。
  牢牢守住水利安全红线底线。全年水利行业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全市全年受1次气象中旱、14场暴雨过程、5个台风影响,市水利局先后发布水情信息38期、山洪灾害预警182期、预警短信18万条次、“叫应”63批405人次,13座挂闸水库泄洪1.45亿立方米,成功防御翔安区“7·29”、同安区“9·6”山洪灾害,有力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目标。二是持续提升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有序推进集杏海堤水闸提升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和35座小型水库安全提升整治、马銮海堤水船闸整改、小坪电站提升改造等项目。完成3座水库放水涵洞设施维修,完成5座水库安全鉴定,完成市属5座水库划界,开展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数字孪生东西溪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上线试运行,水库综合管理平台投入测试运行。三是深入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水工程放水安全机制,组织开展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重点领域度汛安全专项检查、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相关督导检查12轮,排查隐患430个,全部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着力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市用水总量和强度指标均保持在“十四五”双控目标内,为全省最优。集美区、翔安区被评为全国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一是强化水资源统筹调度。针对全年降雨偏多情况,科学调度各水库在运行安全前提下多蓄水,汛末承担供水任务的水库群蓄水量为近10年最高,先后3次调度各水库富余水量补充东溪和翔安片区生态及农业用水。针对莲花水库水质不稳定情况,及时调度改由汀溪、石兜水库供应,确保供水安全。协调湖边水库和埔仔水源站水源保障,确保本岛供水和水工程运行安全。二是抓好节水型社会创建。开展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封闭取水井68口,核减地下水许可水量79万立方米/年。开展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提高用水户节水管理水平。全市522家公共机构获评福建省第一批节水型单位,达到“申报一家,建成一家”的良好成效。扎实推进水权改革工作,完成全省单笔交易金额最大(50万元)的水权交易。三是加强节水宣传教育。依托学校、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周”集中宣传,建立“厦门节水”微信公众号。
  不断深化法治水利建设。一是完善特区水法规体系和内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厦门经济特区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印发《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备忘录》,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出台《厦门市水利局办理水行政处罚若干规定》,完善有关内控机制。二是加强水利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全年组织开展市级执法检查214批674人次,查处水事事件29起,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份,立案查处10起;办结首起市级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结全市首例水利工程施工转包案。三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宣传日”“河湖长日”等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开展“六进”普法宣传活动,面向服务对象开展专题辅导7次,现场一对一指导服务120余次。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何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