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事业
2021年,厦门市户籍人口人均期望寿命81.1岁。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1.5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92‰。人口主要健康评价指标连续15年保持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较好水平。
厦门全市卫生机构总数2284个(不含部队医院),比上年增加113个。其中医院6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6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个、其他卫生机构27个。按经济类型分: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722个,比上年增加24个;民营医疗卫生机构1562个,比上年增加89个。
全市实有床位总数20272张,其中:医院床位19153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228张,公共卫生机构床位数751张,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40张。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比上年增加802张。每千人实有床位数为3.84张,比上年增加0.07张。
全市卫生人员50064人,比上年增加184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0602人,比上年增加2062人;执业(助理)医师16859人,比上年增加738人,其中执业医师15712人,比上年增加757人;注册护士17798人,比上年增加932人;药师(士)2166人,比上年增加74人;技师(士)2464人,比上年增加389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69人、执业(助理)医师3.19人、注册护士3.37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23、0.07和0.1人。
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77.40%,比上年上升0.77%。全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7.9日,比上年平均住院日缩短0.2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公立医院从经济管理向运营管理转变。厦门市同安区总医院作为国家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单位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融合公共卫生服务,医共体运行取得实效。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价格,累计调整770项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推进按病种收付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改革,实现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主的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围绕“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强化监管”主题,对照6个方面共19项指标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长效机制。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140元,其中财政补助740元,个人缴纳400元,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国家级“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评审。同安区乡镇卫生院、翔安区乡镇卫生院成为福建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管护实施试点。22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智慧药房,实现签约居民的慢性病用药、常见病用药等自助取药。举办厦门市慢阻肺早期干预及规范化管理项目启动仪式,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联合开展“厦门市慢阻肺早期干预及规范化管理项目”,提升呼吸系统疾病诊治水平。截至年底,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80.45万人,重点人群中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16.72万人。居民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意愿达92.48%,签约居民对签约机构的综合满意度达96.62%。
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印发《厦门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主体结构封顶。市儿童医院科研楼项目正式开工,杏林医院项目、复旦中山厦门医院科研楼项目、市中医院康复楼项目立项。投用开元、禾山、梧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目前厦门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房屋建筑面积370.83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52.04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233.72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9.93万平方米。全市医院共有房屋建筑面积257.46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14.69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196.36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8.03万平方米。厦门市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有51673台,总价值为96.33亿元,比上年分别增加5779台和8.35亿元。
提升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复旦儿科厦门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入选第二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厦门市现有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复旦儿科厦门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获批委省共建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耳鼻咽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临床创新技术研发基地落户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新批准设置16个名医工作室,共有42个名医工作室(其中院士工作室5个、国家级主委工作室25个),柔性引进国内知名专家及团队近300人,部分病种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的目标。16个医院科室进入2020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百强,其中6个排名为福建省内第一。2个专科获得2020年度全国专科声誉排行榜提名,8个专科获得2020年度华东区域专科排行榜提名。2家医疗机构进入《CCHRPP全国GCP机构药物临床试验量值》综合榜前200名。组织申报2021年度厦门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立项18个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厦门市中心血站全年供血量1870万毫升,比上年增长10%。厦门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推动中医药事业守正创新。印发《厦门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厦门市中医院获批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入选商务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成为中华中医药学会“金砖国际中医药健康智库”。厦门市中医院肝病科入选艾力彼“2021届中医医院最佳研究型专科”,肛肠科、儿科、骨科入选艾力彼“2021届中医医院最佳临床型专科”。3个专科获评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类)建设优秀项目。举办两期市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662名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参训。共建立242支中医药家庭签约服务团队,中医药签约服务23.15万人,占家庭医生签约人数的28.78%。厦门“八宝丹”中医药文化馆通过福建省卫健委、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福建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验收。厦门市海沧区青礁小学、华中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小学学成为福建省首批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
做好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印发《2021年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管理方案》。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首次实现覆盖全市六个区。完成碘缺乏病和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任务,碘缺乏病防治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在国家消除标准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在国家控制地氟病标准内。持续落实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推广为全市适龄(13周岁至14周岁半)在校女生免费提供国产2价HPV疫苗接种服务,初步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共担、个人主动的宫颈癌防控有效机制。厦门市成为全国15个“健康中国行动创新模式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工作,组织“健康厦门行”服务行动,组建家庭健康专家库200人,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50多场,推广“健康知识进万家小程序”,举办线上宣传活动14场。开展健康教育“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组织“健康轻骑兵”志愿者队伍进企业、社区、养老院等,全年共开展86场健康知识宣讲、现场义诊等健康促进活动,直接受众超50余万人。印发《厦门市青春健康工作五年规划》《厦门市青春健康进高校实施方案》,推动18所高校青春健康工作全覆盖,厦门大学、厦门医学院、厦门东海学院等8所高校为国家级青春健康高校项目点。打造“近邻健康茶座”,开展老龄健康讲座,举办人口老龄化、老龄政策法规、积极老龄观等方面宣讲活动,开设“文明实践、智慧助老”老年人手机培训驿站,营造孝老助老敬老良好环境。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公布实施《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定》,通过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推进控烟工作,共创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单位”“无烟学校”等无烟单位126家,组织“世界无烟日”等大型卫生健康宣传活动9场,开展两轮公共场所控烟专项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卫生村镇,共推荐申报2个省级卫生乡镇、4个省级卫生村、46个省级卫生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消毒工作,印发《厦门市新冠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方案》,对疫源地、隔离酒店、封控小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消毒督导检查,协调组织104名消毒机构专业人员、36名过程评价员、8名消毒效果评价采样检测人员参与同安区疫点消毒工作。
增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全市共接警17.32万次,比上年增长26.57%;接诊病人8.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98%,含疫情防控相关接诊转运任务2.52万次。处置各级各类突发事件473起。共完成2021年厦门马拉松赛、第34届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各类医疗保障及演练工作415次。共完成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119场次,共计参训6449人。建设医疗应急辅助分析系统,改造第一期救护车实现应急人员和物资可视化指挥调度以及患者救治全程可视化追踪。推进厦门岛内急救分中心建设,组建成立4支市级卫生应急队伍、8支区级卫生应急队伍。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配送企业、区域仓储基地,构建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网络。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年通过实施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简化程序招聘、引进生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才972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365名。新增4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福建省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组织开展2020年度厦门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580人通过评审。组织申报2021年度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新增入库专家51人。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作机构22家。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举办医疗护理员培训、退役军人健康管理师项目制培训、老人照护专项能力培训,开展防疫消毒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培训,发放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3982本。组织实施两期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考核鉴定,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专项能力鉴定资质申请。开展第三方等级资质养老护理员、保育员、育婴员申报工作。
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试行医疗机构从业领域“一业一证”改革,实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等“多证合一”。推行“互联网+政务”,卫生健康行政审批31个事项132个子项目均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全程网办”占比达87%,70%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现“即办件”。试点开发“护士执业注册—证书遗失补发”掌上秒批功能,实现全程无纸化、无人工干预智能化审批。印发《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出台《厦门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办法》(厦卫政法〔2021〕266号)、制定《厦门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开具首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强化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开展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管,扩大“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至医疗美容机构。做好中考、高考期间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完成全市23个高考考点和86个中考考点卫生安全保障任务。做好“9·8”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经济特区成立四十周年庆祝活动、金鸡百花电影节等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开展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工作,食品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计划采样完成率100%,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计划样品采样完成率100%,检测完成率均为100%。组织集中式消毒餐具抽检工作,抽检合格率99.9%。开展小型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三区两通道”专项综监督检查,重点对89家境外隔离场所“三区两通道”设置规范、人员防护、医废处置等开展检查,共排查小型医疗机构647家次,停诊关闭小型医疗机构378家,对违规接诊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
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制定现行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全市10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质量考核,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扩充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队伍,构建“镇(街)职业健康管理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职业健康监督员、区直部门职业健康工作人员”四位一体的职业健康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市、区两级监督执法机构完成职业健康专项监督执法工作,共监督抽查工业企业893家,放射诊疗机构378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24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专项监督任务指标。国家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双随机”工作任务完成率100%。联系健康企业建设主体,举办“鹭岛健康潮”“医企健康日”等20场企业公益宣讲活动,邀请职业病防治、医学保健、医学应急处置等专家现场授课答疑,宣传推广职业健康与卫生科普。严厉打击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查处15家工业企业、9家放射诊疗机构、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严守母婴安全基本面,全市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期检测率达99%以上,孕早期检测率均已达83%,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均在99%以上,未发现艾滋病感染或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检测阳性个案,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零。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市婚检率达95.85%,形成“4+6+基层(4家产前诊断机构+6家产前筛查机构+社区/区妇幼)”的产前诊断筛查联动网络,新生儿遗传代谢率及先心病筛查率均在99%以上。优化厦门市妇幼信息系统妊娠风险管理模块,推出群发功能和妊娠风险顺位统计功能,使疫情期间各助产机构能够针对不同妊娠风险和预产期孕妇开展快速指导和宣教。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出台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印发《厦门市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推进医养结合,成立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老年康养医学中心,首期床位60张。遴选6家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签约153对,天梭凯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和源泉山庄老年公寓成为国家卫健委第二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12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开展“智慧助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日常就医提供便利。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完成3200名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组织失能老人健康评估与服务项目工作,开展2021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编印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手册1万份,举办各类健康讲座15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全市4个社区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8家单位申报创建“全国敬老文明号”。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险项目“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为全市41.96万名户籍老年人投保。
完善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2021年,厦门市总人口524.85万人(按计生统计年度计算),其中常住人口270.1万人、流动人口254.74万人;总出生人口4.48万人,政策符合率95.96%,出生率8.9‰,出生性别比114.48,信息统计准确率97%以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覆盖率95%以上。全市共发放计生扶助金4414.8万元,计生奖励金2.2亿元,一次性紧急救助333万元,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医疗救助报销经费270余万元。计划生育奖励兑现率100%。开展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三个全覆盖”工作,无计划生育行政侵权恶性案件发生,计生服务群众满意率95%。厦门市家庭发展事务中心揭牌成立。出台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试行),对进行托育机构卫生评价独立测评,使托育机构保健卫生设置更符合婴幼儿成长特点和需求。福建省首家婴幼儿照护托育行业协会——厦门市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协会正式成立,已有会员150家。举办4期托育机构心理健康骨干培训,参训人数220人。举办全省首个针对0~3岁托育服务专业机构从业人员的专项技能大赛。截至年底,全市有托育服务机构近350家,收托婴幼儿近8000人。新建成4家省级托育服务试点单位、6家市级托育服务试点单位,共新增1085个普惠托位。全市新建母婴室44家,共有母婴室527家,首推“多性别使用母婴室”,已建设完成16家。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建设市、区两级优生优育指导基地8个、儿童早期发展示范点36个、印发2.5万份《科学育儿指导手册》。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张逍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