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厦门房地产业发展综述


  “十三五”期间,全市积极构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房地产市场维持平稳健康运行,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投机炒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呈现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的态势。从“市场为主”向“市场和保障并举”转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房体系进一步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加快,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初步构建,人民居住水平显著提升。
  一、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十三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从规划期始2016年底的765.8亿元增长至2020年底的1055.76亿元。“十三五”期间,房地产业的行业增加值由2016年的279.69亿元增长至2020年末的590.48亿元,占GDP比重从7.4%增至9.3%。商品房销售量稳步增长,满足市民的购房需求。商品房销售面积从2016年的528.86万平方米增长至2020年的621.82万平方米,年均销售面积553.9万平方米。销售金额从2016年的1058.82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521.39亿元,年均销售金额1220.67亿元。
  二、城乡居民住房水平明显提高
  “十三五”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77平方米,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小康水平。居民住房质量不断提高,住房功能和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人民居住条件持改善。一是住房质量不断提高。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行精装修,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全面推行一次性装修到位,配备餐厨垃圾处理系统,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十三五”期间全市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和一次性装修到位的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300万平方米,逐步推广智能化社区建设,住房品质稳步提升。二是住房功能逐步完善。全面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统筹推进片区环境品质改善及城市存量改造,实现老旧小区宜居度的大幅提高。累计完成412个老旧小区提升,涉及建筑面积约310万平方米、房屋1236栋、居民35844户。建立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市危房总体处置率达95.5%。三是住房条件持改善。秉持“区位好、配套好、体量大”的建设理念,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要求,推进住房周边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加大产业园区配套公寓建设,积极支持在租赁需求强烈的产业园区周边利用农村集体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新市民、产业职工、环卫工人等一线住房困难职工提供了租金平稳、租期稳定、管理规范、品质改善的租赁房源。
  三、商品住宅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保持平稳运行,在全国70个监测城市中处于较为平稳水平。2018—2020年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年同比分别上涨0.7%、1.8%、3.4%,基本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十三五”期间,结合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全市不断转变调控方式,综合运用土地、金融、市场等监管手段,从以行政手段调控为主不断向综合施策转变。2016年重启住房“限购”政策,2017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限售”“禁止公证委托交易”,二手房买卖“三价合一”等精准打击炒房的政策。实施地房联动机制,及时公示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对市场关注度较高的地块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出让方式,稳定住宅用地价格。
  四、持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十三五”期间,全市持完善以“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保障房供应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20年12月,累计分配各类保障性住房约9.31万套(间),解决21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一是面向各类人才提供精准保障,为本市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三高企业(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骨干员工累计配售约2万套。二是面向新市民提供优惠配租,针对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包括新就业大学生毕业生),提供单间公寓、一房型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已累计解决3.47万名无住房新市民的过渡性、阶段性居住需求。三是重点解决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一线职工居住问题,加大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供给,已优先保障2748名公交、环卫等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四是着力解决户籍“双困”家庭住有所居,面向本市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3.57万套保障性租赁房,并对1169户本市住房困难的城镇低保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助。
  五、逐步建成“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十三五”期间,全市逐步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有效增加租赁房源的供给,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形成多渠道、立体化房源供给渠道,构建高中低并举、大中小兼备的多元市场主体格局;结合城市功能布局调整,通过改进存量老工业厂房等方式,加大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供给;上线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提升房屋管理效能与信息化水平。现有市场化租赁住房增加至16万间(套),市场化租赁机构53家,规模化机构16家,形成具有厦门特色的住房租赁体系。率先在全省范围出让两宗国有租赁住房用地,总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约1300间(套)]。同时,全市租金价格水平长期保持平稳,住房租赁价格指数年均涨幅小于2.4%。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郭婧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