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平均上涨3.4%,地价指数上涨4.3%。
全年商品住宅销售面积379.1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8.0%。二手住宅成交332.19万平方米,下降5.9%。总体上看,厦门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运行,商品住宅供应稳定,全年商品住宅预售面积276.85万平方米,增长9.4%。
疫情期间,厦门市住房局研究制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关工作要求》,综合施策促复工复市。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标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工程形象进度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下调5层,促进企业加快推盘销售。印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担保函应用指南》,支持企业采用担保函抵顶预售监管资金,盘活预售资金,共惠及55个项目,涉及资金约38.88亿元。
二、创新行业管理理念和市场监管手段
建设房地产市场监控指挥中心,制定《商品房售楼处视频设备安装指导意见》,通过“雪亮工程”引接商品房项目售楼处的实时视频信息,实现房地产市场远程现场管理,监控售楼处公示情况,购房合同签订过程,及时掌握售楼现场动态。截至2020年底已有53个售楼处现场接入指挥中心,37个正在视频设备采购或安装。研发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全程动态跟踪和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各要素。2020年共审批95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213件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对236家企业进行资质年检。启动建设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在全市87个在售楼盘对接“雪亮工程”设置监控网点,逐步实现粗放管理向精细化信息化管理的转变。印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项目销售及中介代理行为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全市商品房销售及中介代理行为。
三、推进安置型商品房制度改革
制定《存量安置房转为限制性出让安置房操作细则》,已报市政府批复同意19个区级项目、49个城市更新项目、2个市级项目转化为安置型商品房。发布《关于完善市级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机制的通知》。
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加大培育租赁市场主体,培育机构化运营的住房租赁企业53家,其中15家为国有企业,新增租赁住房5.38万套(间);落实符合中央财政贴补项目10个,可新增租赁住房1.32万套(间),建筑面积50.13万平方米。
五、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
结合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双随机检查及日常巡查,加强监测预警,抓早抓小,主动预防,整顿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建立完善了“常态长效化”市场监管机制。以估价行业专项整治、房地产行业涉众型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三个整治”为抓手,突出4个方面整治重点和检查内容。先后完成全市39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抽查率达100%;现场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65家,截至目前,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移送市市场监管局问题线索20起,通报曝光反映集中的典型案例两批共16起,约谈房源信息发布不规范网络信息平台6家。同时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完成全市93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956家门店的星级评定工作。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林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