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厦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综述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厦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促进农民持增收为目标,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一、农民收入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显著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较快增长,1978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68元,1990年突破1000元,2010年突破10000元,2017年突破20000元,2018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410元,是1978年的133.4倍,年平均增速13.0%。
    农民收入结构不断变化。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厦门市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结构呈多元化和非农化。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2018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845元,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6.2%,成为拉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和生态休闲农业,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落实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引导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入股发展农村集体股份化项目,已建项目效益凸显,由资本带来的利息、股息以及房屋带来的租金等财产性收入逐渐增多。各种强农惠农补贴、养老保险金等转移性收入不断增加,已逐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经济收入的增加以及生活环境的变化使得富裕起来的农民生活方式不断向城市化转变,消费领域不断扩大,生活质量显著提高。2018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842元,是1978年的129.9倍,年平均增速12.9%。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82年47.5%下降到2018年的35.2%,食品消费支出的比重有所下降,消费方式更加多元化。住房面积从1982年的17.55平方米增加到2018年76.67平方米,农民居住条件越来越舒适。
    二、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市现代农业格局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在1979—1980年的短短两年时间内在农村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大锅饭,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经济步入全面发展阶段。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现代农业纳入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和重点产业链群加以培育,编制《厦门市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厦门市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布局规划方案》等,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推动都市农业有效转型升级。
    农业产值持增长。从1978年到2018年,厦门市农村经济的总体规模和水平有了巨大的提高。2018年,全市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7.24亿元,是1978年的30.48倍,年均增长8.9%。其中,农业产值从1978年1.22亿元增长到2018年22.6亿元,是1978年的18.52倍,年平均增7.6%。
    产业结构日趋优化。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厦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1978年的22.3∶56.7∶21.0调整为2018年的0.5∶41.3∶58.2。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从1978年的78.7%下降到2018年的47.8%。1978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33.85万亩,蔬菜播种面积4.48万亩、占3.4%。2018年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2.54万亩,蔬菜播种面积22.62万亩、占69.5%。蔬菜产量从1978年的8.29万吨增加到51.45万吨,亩产量从1851公斤/亩增加到2275公斤/亩,增长22.9%。
    种苗产业持优化。全市有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企业21家,有10个品种通过了农业部品种登记,每年选育、引进农作物新品种二百多个,繁育嫁接苗一点五亿多株,有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5家;推广水产苗种标准化生产,“厦兴龙”和“新荣腾”等虾苗品牌效益明显,“厦门虾苗”销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
    龙头企业不断壮大。设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培育安井、古龙、厦门茶叶等一批优秀品牌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产值、品牌建设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4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营收550亿元,增长12.0%。有6家企业入选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500强,总数位居全省首位。
    特色农业发展良好。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以设施农业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全市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近二百个,规模达四万多亩,推动蔬菜、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形成特色农业面积十二万多亩。有蔬菜种植面积万亩以上的镇6个,千亩以上的专业村四十多个,打造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7个。
    休闲农业蓬勃发展。出台民宿管理办法及《厦门市乡村旅游发展3年行动计划》,健全休闲农业投入机制,推动特房、象屿等国有企业参与大帽山休闲农业文创旅游度假区、香山乡苑等休闲农业项目开发建设。2018年,乡村休闲旅游持升温,全年实现收入8.4亿元,接待游客约六百五十万人、增长16.0%,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9个。
    生态农业全面推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减量化行动,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为24.84万亩次,技术覆盖率为83.6%;施用有机肥3.42万吨,覆盖耕地、园地6.21万亩。建立绿色防控示范点11个、示范面积1765亩。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全面完成全市生猪退养及63家保留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生猪养殖废弃物处理实现资源化、标准化、无害化。积极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2.26%,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8.48%。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全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点83家,在追溯平台上备案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近七百家。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三百多种农产品纳入可追溯系统管理,胡萝卜、葱、甘蓝等五万多亩蔬菜出口基地实现溯源管理,一百多家农资经营门店均纳入平台监管。在全省率先实现主要涉农镇(街)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
    农业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作为农村创新发展的重要新生事物,农村电商是促进城乡共享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出台《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扶持智慧农业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等多项政策鼓励互联网企业、物联网企业建立服务平台。吉象吉送等电商企业已搭建线上农产品销售平台和线下物流配送网络,初步形成厦门本地市场的农产品采购销售体系。
    三、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环境大幅改观,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涌现。
    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老区山区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市、区两级财政累计投入补助资金约十二亿元,重点扶持194个村实施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老区山区村重点项目建设,共建设道路二千余公里、排水排污沟(管)一千余公里、挡土墙一千余立方、路灯二万余盏、篮球场500个和门球场一百余个、购置人力垃圾转运车一千余辆、健身器材六百余套。
    小城镇建设持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产业不断丰富,培育打造一批市级试点,澳头渔港小镇、大嶝台贸小镇、集美动漫小镇、湖里特区1980文旅小镇等8家纳入第一批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名单。
    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涌现。至年末,厦门已启动实施四百多个自然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打造出海沧区院前社、集美区田头村、同安区顶村村、军营村、白交祠村、翔安区澳头村等一批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不断提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为目标,对九条溪流河道进行全面治理。建设安全生态水系项目81个,基本可覆盖243公里的任务河段。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生态林修复工作,推进森林生态修复造林和森林抚育。中华白海豚保护及保护区管理经验成为全国的示范和标杆。
    四、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加快推进跨岛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147个行政村已全部实现通自来水率100%、通有线电视率100%、通宽带率100%。
    农村基础教育稳固提升。农村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膳食补助和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落实名校出岛战略,建立名校、城区学校、中心校与农村完小及薄弱校的一对一扶持课堂,将优质教育资源传输到农村中小学。
    农村医疗体系不断完善。岛外医疗资源进一步扩增,医疗服务环境有效改善。全市278家村卫生所近九百名乡村医生纳入镇卫生院管理范围、进行业务指导。所有村卫生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乡医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930元,大病综合保障额度提高至50万元。灌口中心卫生院、后溪卫生院、翔安新圩中心卫生院获得国家卫计委授予的“群众满意卫生院”称号。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建设完成建设达标镇(街)综合文化站8个,村(居)文化服务中心97个。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99.9%,基本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转。把基层图书室和农家书屋纳入厦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联合体之中,已在20个镇(街)建成联网分馆,在31个村(居)建成联网分馆或流通点。推动农村社区书院建设,全市农村已建成社区书院37家。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18个村镇被评为省级文明村镇,26个村镇被评为市级文明村镇,39对城乡共建单位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区级以上文明村比例达到68%。
    城乡交通体系更加完善。2010年末,厦门市率先实现了村村通公路。2011年末,全市通行政村道路硬化率100%,乡镇通客车率100%,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100%。2018年,实施“村村通公交工程”和“公交服务便民工程”,率先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管理、一体化运营、一体化票价,符合条件建制村100%通公交。
    社会保障全民共享。农村低保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和1080元。厦门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全覆盖,待遇标准和覆盖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城乡居民月人均基础养老金295元,被征地人员月人均退养金1570元。
    五、农村改革深入推进,新活力促进新发展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开展,农村各项改革也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厦门市加大力度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农村“三权分置”有序推进。出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不断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格式,完善调解仲裁机构,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全市共建设15个镇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流转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耕地约十三万亩,耕地流转率达40%。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提速。研究制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进展顺利,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在全省率先通过农业农村部检查验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全市被列入2018年全国整市改革试点单位,完成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96个,全面完成全市318个村(居)及2516个有独立资产的小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国有农场改革有力推进,全市6个农垦国有农场均由各区政府批复并设立国有农场社区,完成社会职能剥离,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率99.8%,全市农场职工参保率完成100%。
    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全市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44家(国家级13家、省级12家);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955家、家庭农场437家;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全市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66名。

(厦门市农业局  杨凤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