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
一、土地管理
2018年,厦门市完成市、区、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全市建设用地布局。全年农转用共获得批复46个批次、72个项目,总用地面积408.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384.53公顷,有效保障环东海域新城、马銮湾新城、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片区和同安区、翔安区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建设用地需求,为厦门“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稳定持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为全市新供应各类建设项目用地347宗,土地面积1466.2公顷,其中:划拨建设用地276宗,土地面积1224.3公顷(含地下面积129.5公顷);招拍挂出让经营性用地33宗,成交土地面积为126.2公顷,土地出让金376.4亿元;出让工业用地28宗,土地面积111.9公顷,土地出让金5.6亿元;使用集体土地4宗,土地面积0.6公顷;协议出让6宗,土地面积2.9公顷。
完成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印发《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出台《关于新基准地价颁布实施后地价征收工作衔接的意见》,对新基准地价颁布实施后地价征收工作衔接予以明确;结合厦门实际,研究制定《厦门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厦门市国有工业(仓储)用地建筑物功能变更审批实施意见》《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城镇商业办公土地用途和既有房屋功能审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对目前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的已有做法或创新工作予以规范;完善《土地二级市场业务管理平台》,并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中的问题,开展《划拨土地出租收益金的法律地位问题和征收问题》《房地交易的衔接问题》和《土地开发利用监管与二级市场交易的问题》三项课题研究。
全力配合上海督察局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对厦门市批而未供土地情况全面梳理,形成各级协同推进、多部门联动处置、批而未供情况滚动更新的工作机制。2018年超额完成自然资源部要求的完成清理批而未供土地600公顷的处置任务,实际完成处置面积624.43公顷。至年末,部监管系统中我市疑似闲置土地82.4公顷,处置率达48.6%。收取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项目土地闲置费568万元,处理违约开竣工项目67宗,合计收缴违约金8926万元。全市开工项目197宗,土地总面积578.3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45宗,土地总面积116.7公顷;工业用地22宗,土地总面积57.2公顷;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130宗,土地总面积404.4公顷。解除合同收回出让用地7宗,收回2宗临时用地,撤销划拨用地9宗。至年末,全市未动工项目319宗,土地总面积1027.8公顷。全市未动工项目中,逾期未动工不满一年项目68宗、土地总面积113.0公顷;逾期未动工满一年(疑似闲置)项目87宗、土地总面积228.3公顷。全年受理竣工土地复核验收143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126份,整改通知书7份,退件10份;征收土地收益金3619.2万元。
二、国土资源保护和用地保障
2018年全市共完成补充耕地任务210.33公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其中,购买异地补充耕地指标36.6公顷,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5.47公顷,节余补充耕地指标68.2公顷,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00公顷。各区完成情况分别为集美区23.8公顷,海沧区16.47公顷,同安区67.67公顷,翔安区55.73公顷,均已完成年度任务。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48个,总规模1596.4公顷。其中集美区200.4公顷,海沧区67.87公顷,同安区692.8公顷,翔安区635.33公顷,各区均达到目标任务。
印发《厦门市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包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标准及奖励金的函》,编制完成《厦门市永久基本农田管护费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厦门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2017修订)(征求意见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初稿)》等文件,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区充分挖掘潜力,在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积极拓宽补充耕地渠道,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耕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逐步提升耕地质量。
稳步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2018年1月,《厦门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原则同意。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完成湖里区高林—金林社区发展中心项目、海沧区莲花汤岸公寓项目2个项目供地,策划生成8个项目。
三、土地例行督察和问题整改
2018年5月29日至6月14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对我市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10月份,督察局正式下达《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意见书》,指出必须整改的196个问题。根据意见书要求,市国土房产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审定整改方案,督促各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经过积极整改,至年末,已经完成整改175个,整改到位率89.29%。
四、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2018年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现场检查工作,委托第三方采用GNSS进行监督检查;部署开展持证在采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完成治理面积1.1公顷;推进省里下达厦门市新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完成治理面积5.08公顷。组织全市完成废弃矿坑和“挂白”图斑点调查122处。委托市规划院编制《翔安区小光山砂石基地区域生态恢复治理规划》《同安区小凤山砂石基地区域生态恢复治理规划》,启动翔安区小光山一期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完成“地质普查、矿山‘三合一’(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地质危险性评估”项目的招标工作。
部署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明确全市和各区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和防范重点,并提出具体防治措施。通过群测群防体系组织开展汛前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全市有房前屋后等地质灾害(隐患)点112处,其中同安区89处、翔安区4处、集美区6处、海沧区1处、湖里区8处、思明区4处。开展2018年地质灾害治理攻坚工作,对各区211个应治理项目倒排进度,明确责任人,加强督办。联合市财政预下拨同安区、集美区、翔安区地灾工程治理资金5860万元;组织专家组对全市各区地灾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抽查。2018年共完成地灾隐患点治理施工179处,拆除受威胁房屋避险3处,因受治理用地等问题影响还在施工7处,经各区政府同意核减22处(其中纳入整体搬迁10处,已降险处理不进行工程治理4处,因各种原因暂缓工程治理继纳入群测群防8处)。
五、测绘管理和地理信息
2018年,市国土房产局持强化新版“天地图·厦门”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更新发布2018年厦门马拉松比赛线路图及赛道景观图、地铁一号线等17个专题图。建立实施“多测合一”工作制度。将竣工验收事项涉及的测量项目及产权登记手涉及的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正式发布《厦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方案》。完成2018年度1∶500(1∶1000)数字地形图测绘项目、航飞影像和卫星影像采购与处理项目以及厦门市及周边区域3000平方公里卫星遥感影像获取及处理。保障各单位用图需求,共受理45家企事业单位涉密测绘成果使用申请,各供各类比例尺地形图38112幅、影像图9397幅,用于保障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海绵城市试点考核、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及保障轨道交通线路前期调研、厦门新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项目、福厦客专、第二东通道等工程与项目。
完成年度测绘“双随机”检查,上、下半年2次在厦门市“双随机”工作平台共抽取12家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检查,选定4位测绘中心专家协助进行测绘质量检查,各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根据检查结果与整改情况发布通报。加强测绘行业资质日常管理,依法受理审核资质申请、信息变更等214批次,完成2017年厦门市测绘地理信息年报统计工作和2018年季度统计工作;组织完成测绘资质单位2017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和测绘行业信用信息审核报送。积极排查整治全市“问题地图”,全程参加“2018厦门投洽会”联合执法工作,督促12个展位整改不规范使用示意性地图问题。
加大推广使用“一张图”数据中心,新增CAD文字标绘导入、标绘图形导出、空间分析结果导出、地楼房综合查询等功能;发布图书借阅、农家乐、地震应急避难所等17个专题图层;动态更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建设用地管制区等11个业务专题数据及图层。为市“多规合一”平台开放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农转征批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四个授权图层,并指导服务接入。
六、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
强化房地产市场价格管控,确保房价稳定,出台《进一步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实施意见》,确定年度控价目标;全力推动商品住宅项目上市销售;深入制定完善住房限购政策操作细则,支持刚需和人才购房;加强市场监测分析、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控和宣传引导,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化解苗头性的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防范市场风险。全年商品住宅销售117万平方米,下降23.1%。二手住宅成交172.4万平方米,下降40.0%。总体上看,厦门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运行,供求趋于平衡,秩序好转,风险可控;开发企业投资及购房者消费回归理性,投机炒房基本杜绝,地价和房价水平有所下降,处于合理波动范围,逐步与社会预期相一致。
(二)有效推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全年商住用地出让15宗,土地面积52.35公顷,建筑面积144.56万平方米,下降9%,成交金额347.79亿元,下降14.5%。商品住宅供应稳定,全年商品住宅预售面积130.9万平方米,增长10.2%,去化周期约13.5个月,存量合理可控。
(三)全面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加强房屋租赁制度建设,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厦门市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出让首宗建筑面积27446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用地。加强租赁平台建设,累计发布房源23万余套(间),全市培育规模化租赁企业至30家,新增各类型租赁住房8000套(间)完成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并投入运营,租赁平台上线以来访问量达92.7万余次。稳步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策划生成推进灌口邻里中心、西亭人才公寓、同美公寓等项目建设。
(四)加强网络舆情监控
在厦门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坚持正面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者理性购房、开发企业理性投资;健全舆情监测和甄别机制,及时处置“地价腰斩”“限购放开”等虚假信息,净化舆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
七、不动产统一登记
市国土房产局顺利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明确全市森林、水流、滩涂和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四种自然资源类型。通过自然资源调查,全市共有国有森林资源103平方公里、水流资源24.5平方公里、滩涂资源112平方公里;探明储量矿产资源36处,面积51平方公里。完成自然资源基本状况调查、权属调查和自然资源公共管制内容调查,制作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图件,建立调查基本数据库。开展国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确国有自然资源权属,完成80个国有自然资源单元的预登记,建立《自然资源登记簿》和登记信息数据库,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下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关联的基本方法。2018年7月6日,厦门市试点工作通过了自然资源部评估验收。
积极推进政银合作,在银行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处,推行抵押登记“不见面受理、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新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抵押登记全程网办,将抵押登记办理时限由原来的4天缩短至1天,实现群众、银行、登记机构的“三赢”。新的登记模式体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的服务理念,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自2018年8月1日起,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其中,自贸区内企业登记和小型投资项目首次登记3个工作日;抵押权登记1个工作日;注销登记即来即办。全部58项业务,有3项业务全程网办,做到“一趟不用跑”;55项业务通过邮政快递登记结果或通过微信平台查询等途径,实现“最多跑一趟”。推出不动产登记资料网上查询服务,群众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申请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原始登记资料。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将错误登记赔偿纳入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将登记机构的国家赔偿风险分散到保险机构,降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风险。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林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