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厦门文化事业发展状况综述
一、文化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文化发展活力全面提升 全面深化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创新引领,全面提高“办文化”质量,不断深化“管文化”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努力构建现代文化治理体系。紧紧围绕全市改革中心,承办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文化自贸、鼓浪屿申遗等全市重点改革发展任务。
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着重抓好“四张清单”及其他事项自查清理,并及时将审批流程、时限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承接国家部委和省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项;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单清理自查,保留行政权力246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2项;理出责任清单11大项、325小项,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2项。推动审批改革,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制定出台《职权目录》《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行政审批流程图》等制度,逐步推进“网上审批”。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组建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初显。完成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国有文艺院团厦门市小白鹭民间舞团、厦门市歌仔戏剧团、同安区歌仔戏剧团实现划转。
完成全市改革重点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牵头做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文化提升行动”计划及自贸区文教卫协调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鼓浪屿整治提升及申遗、全面深化改革、综合配套改革、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全市重点改革发展任务。《美丽厦门战略规划》行动计划方面,“文化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完成《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升级版新十大行动计划之“文化繁荣行动”计划编写工作。文化自贸方面,牵头负责自贸区文教卫协调小组有关工作,《自贸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落地实施,“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落户自贸区,文化保税区建设及海丝艺术品中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鼓浪屿申遗方面,推动53个申遗核心要素保护修缮、申遗核心价值展示、申遗档案馆改造建设、鼓浪屿文化提升及岛上广电网络缆线下地规整等工作。
二、文艺发展百花齐放,精品创作硕果累累 加强对文艺生产创作的指导和支持,做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及推优工作,厦门市专业舞台艺术、群众文艺、广电影视动漫、印刷、出版等一批单位、作品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三百余个。
专业及群众文艺精品创作成绩斐然。舞台艺术生产创作水平全省领先,在省内被称为文艺生产创作繁荣的“厦门现象”。成立“厦门市文广新局艺术指导委员会”指导艺术工作。创作生产了歌仔戏《蝴蝶之恋》《渡台曲》、高甲戏《阿搭嫂》《大稻埕》、南音《情归何处》、音乐话剧《老宅》、闽南风情舞蹈诗《沉沉的厝里情》等一批专业艺术剧目,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国家级奖项6个、省级奖项125个;有2人获中国戏曲“梅花奖”,1人获中国曲艺“牡丹奖”,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5位市级拔尖人才。编写出版《闽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两岸戏曲行思录》等二十余本研究专著。儿童布袋木偶戏《小圣斗巨蟒》、答嘴鼓《不知半项》等一批群文作品获国家级奖项7个、省级奖项7个。2016春节前夕,以市属5个文艺院团为主干力量,集合体制内外二十多个单位八百多名演职员,在半个月时间内,精心组织编排《2016“百花迎春”——慰问厦门建设者》大型综艺晚会,赢得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广电及新闻出版作品项目屡获大奖。厦门广电集团旗下本土动画片《魔力星星狐》、少儿电视栏目《小海豚》等一批动漫、广播电视作品获国家级奖项12个、省级奖项39个。以厦门报业集团及《厦门日报》为代表的一批新闻出版印刷单位和作品获国家级奖项34项、省级奖项34项。
三、公共文化建设大步推进,文广新事业快速发展 “十二五”时期,厦门市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和“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及版权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积极承接办好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和“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两项全国文化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市财政在公共文化建设支出的比率逐年提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均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健全、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建、改扩建了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闽南大戏院、集美新城文化中心(诚毅图书馆、嘉庚剧院)、五缘湾艺术中心、小白鹭金荣剧场等一批重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全市大中型公共文化设施数量提高到54个。六个区均建成区级文化艺术(文体)中心,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置率100%,岛内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趋向均衡。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全面达标,有公共图书馆10个,公共文化馆7个,镇(街)综合文化站40个,村(居)文化室(中心)482个、基层文化活动基地(示范点)55个。区域性图书馆联合服务网络覆盖全市,全市公共图书馆多项业务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发展迅速,公共文化设施人均享有率居全国前列。全市有公共博物馆、纪念馆28家,公共博物馆馆舍总建筑面积10.02万平方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博物馆事业。有厦门歌舞剧院等市级演出团体6个,有闽南大戏院、嘉庚剧院、宏泰音乐厅、鼓浪屿音乐厅等剧院及音乐厅23座,演出场馆总建筑面积24.94万平方米,观众总座位数2.07万个,演出场馆数量居全省九市之首,基本具备举办各类国际性重大艺术活动的条件。
广泛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有效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市、区及基层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全部实现全面免费开放服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均实现免费开放,其中市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在五十六小时以上,市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在四十二小时以上,市图书馆日均接待读者超万人次,公立博物馆日均接待观众超千人次,市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较好保障。策划组织一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接地气的新项目、新品牌,逐步培育了“群众文化艺术节”“美丽厦门温馨广场”节庆广场文艺活动、专业文艺院团“假日舞台”公益演出、“书香鹭岛活动月”全民阅读活动、“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南音唱腔比赛”“厦门(中国)漆画展”等一批群众文艺活动品牌,年均组织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近三千场次。群众自办文化的热情空前高涨,全市有文化志愿者一万二千多人、基层业余文艺团队1 225支,逐步构建“市级有活动、每区有一节、街镇有品牌、村居有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体系。社会力量办文化蔚然成风,厦门爱乐乐团、筼筜书院、中华儿女美术馆等成为厦门市公共文化的重要补充。组织全市各文化惠民力量普遍深入基层人民群众,将戏台、舞台、电影银幕搭到社区广场、部队军营、偏远山村、福利院、养老院乃至监狱,岛内外市民、驻军部队官兵、偏远山区群众、外来务工人员、弱势群体及特殊人群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得到较好保障。结合“三下乡”“文化四进”和重大节庆日,每年开展“美丽厦门 温馨广场”“假日舞台”“优秀剧目进基层、进校园”等市属专业文艺院团公益惠民演出700场次;市区公益文化场馆年均免费服务社会团体五百余个、市民群众达1 600万人次;农村及社区公益电影年均放映7 420场次,电影放映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全民覆盖。
新闻出版及广电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2014年厦门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厦门市版权协会,六个区全部设立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全面完成。至2015年末,全市有印刷企业715家、出版物批发企业32家、出版物零售单位281家、新闻媒体驻厦记者站14家,发行报纸7种、期刊25种、侨刊乡讯12种、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37种。广播影视方面,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转1.17万户,全市用户数65.58万户,整转率达94.8%。推进农村有线电视“村村通”,新增入户2 207户,总入户数18.37万户,入户率99.9%。完成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率先实现农村有线广播区、镇、行政村、自然村四级覆盖。基本完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岛内城域传输骨干网和业务平台建设。初步实现鼓浪屿旅游道路区域WIFI网络覆盖。完成仙岳隧道、翔安隧道、万石—钟鼓隧道、梧村隧道等一批公路隧道无线广播覆盖工程。2015年全市有广播频率7个、电视频道7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86家;有电影院28家、城区在映电影银幕总数169块,全市每3万常驻人口拥有电影银幕数达1.31块,城区电影银幕数指标跨入经济发达中心城市行列。
四、强化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闽南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建成 厦门是全国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主要建设城市之一,先后出台《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等重要法规政策,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持续推进申报工作,保护城市历史文脉。2013年,厦门鼓浪屿和闽南红砖民居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获得成功;中山路成功申报并荣获“全国十大历史名街”称号。2014年,厦门市文物鉴定中心被国家文物局批准为全国首批开展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市级试点单位。翔安农民画两度获得“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2015年4月,鼓浪屿历史文化街区被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2016年,鼓浪屿正式代表我国申报2017年世界文化遗产。
做好各级文保单位及涉台文物古迹保护。厦门市政府在全国最早颁布了《厦门市涉台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推进涉台文物保护的经验和成效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先后公布第七批国保单位、第八批省保单位、第六批市保单位和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迹共95处117个文物点。投入国家财政文物保护维修资金8 556万元,完成群贤楼、尚忠楼、青礁慈济宫、大嶝金门县政府一期工程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全市共有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7处、省级30处、市级110处、区级71处,涉台文物保护单位88处。积极推动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布文物点纳入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2 136处。完成文物系统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登录三级以上珍贵文物4364件(套)。开展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国有单位收藏文物3.25万件(套),采集完成率100%。配合做好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参与起草《厦门经济特区风貌保护条例》。开展厦门周边海域水下文物考古,配合市轨道交通和新机场建设开展文物考古调查。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富有成效。2015年,市政府出台《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在全国率先进行地方立法保护。闽南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体系逐步完善。南音、歌仔戏、漆线雕、闽南传统民居营造技艺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列入世界、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普及推广更加深入,闽南语言及文化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组织开展厦门市宗祠文化和朱子文化普查工作。持续培育开展“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南音唱腔比赛”“莲花褒歌比赛”等一批非遗传承品牌活动。编辑出版《两岸闽南话大辞典》,打造“闽南文化走透透”活动品牌。全市现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64项、传承人121人、传习中心32个。
五、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按照厦门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发展创意设计、影视动画、文化旅游、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四大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及基地培育成效明显,形成了包括印刷复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动漫网游、文化会展旅游、创意设计、古玩与艺术品、数字内容与新媒体等门类较齐全的产业格局。目前,全市有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7个、省级文化园区和示范基地21个、市级重点文化企业50家。
传统与新兴文化产业发展齐头并进。发行、广告、报业、影视、演艺、印刷、古玩艺术、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呈现平稳发展态势。高端艺术品市场蓬勃发展,部分国内顶级拍卖企业纷纷进驻厦门艺术品市场,文化创意及设计服务业呈现集聚、快速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发展良好,全市有图书出版社2家,音像出版社1家;印刷业单位737家;出版物发行单位265家;商业电影院2015年实现票房收入3.55亿元,占全省四分之一。动漫网游、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等新兴业态的文化企业已形成聚集发展态势,规模不断扩大。互联网领域涌现出美图秀秀、美亚柏科、四三九九、咪咕动漫等数十家国内外著名的新兴文化企业。2015年,全市4家企业获评首批“福建省版权示范单位”,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公司获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保护奖”。
文化融合发展的路径更加明晰。推动文化与金融、科技、旅游等实现融合发展。研究起草《厦门市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文化保税平台、艺术品展示交易平台、数字内容集成平台。文化科技融合方面,2013年厦门市获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称号,全市已建成国际一流的动作捕捉摄影棚、动漫作品体验室、集成电路及IC设计中心、厦门云计算中心、国家LED检测中心等一大批文化科技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文化科技型企业对文化产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六成。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投资28亿元的超大型综合性主题乐园“厦门神游华夏园”正式运营,依托本土文化资源,制作演出一系列富有闽南特色的文化演艺节目,2015年9月“厦门老院子”民俗文化风情园及《闽南传奇》秀正式对外试营业以来游客累计接待量为103万人,门票收入为3 183万元,项目深度契合了厦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需求,丰富了厦门在闽南特色文化传播及民俗风情展示方面的深层次内涵,促进了城市产业转型升级。
重点园区、企业及项目建设初见成效。全力推进海峡两岸龙山文创园和闽台文化产业试验园核心区二期(湖里老工业厂房文创园区)建设,取得较好成效。龙山文创园投资3亿元,改造厂房17栋,入驻企业约二百六十家,工业设计、时尚设计产业集聚明显,园区总产值约六十亿元,其中文化产业产值占比高达90%。湖里老工业厂房文创园区启动一批建设项目,其中海峡建筑设计文创园已顺利完工;联发华美空间文创园改建工程于2015厦门国际时尚周期间正式开园运营。厦门灵玲国际马戏城于2014年7月份一期开业,填补了厦门市夜间旅游的空白。厦门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一期方特梦幻王国2014年开业,2015年入园人数100万人,基地运营效益及前景良好。厦门国际艺术品金融交易中心、神游华夏园、海峡收藏品交易中心、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二期等在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顺利。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10亿元以上在建、在谈文化产业项目13个,投资总额近二百七十亿元。
六、抓好管理执法与引导服务,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规范管理执法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引导服务文化行业发展,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发展,扶持商业演出、实体书店、商业电影等行业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繁荣。
促进管理与执法规范化,构建现代文化市场管理体系。成立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和“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及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基本完成“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做好文化市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重点抓好网络文化、出版物、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经营场所的监管,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健康、安全、有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专项行动。以深化“平安厦门”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创造和谐稳定的文化市场为中心,严格执法,依法办案,规范管理,整顿秩序,不断深化“扫黄打非”,文化市场呈现健康繁荣、和谐稳定发展局面。
引导服务文化企业发展,促进文化行业及文化消费繁荣。深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改革,积极支持全市23家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调整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准入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无证无照上网服务场所纳入正常监管,促进全市网络文化经营企业规范发展。先后出台《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暂行办法》《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实施办法》。2015年,全市22家书店26个项目获得市民营实体书店扶持资金扶持,晓风书屋等3家书店获得福建省实体书店扶持资金扶持,书香阳光文化传播公司获得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商演市场呈现繁荣景象,仅2015年就引进209个国内外演出团体和个人开展商演;闽南大戏院推出精品演出102场,平均上座率70%;嘉庚剧院2015年6月28日正式运营以来,推出29场精品演出,吸引闽西南、福建省乃至周边省份诸多“粉丝”来厦观看商演。引导商业电影持续繁荣发展,“十二五”期间,厦门电影票房较快增长,2015年实现票房收入3.92亿元,比2010年增长3.2倍。
七、打造重大文化活动品牌,厦门文化的影响力与知名度不断扩大 “十二五”期间,厦门市成功举办了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全国青少年钢琴比赛、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厦门国际时尚周、第21届中韩日戏剧节、2014中国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等一系列重大文化展会及赛事活动,厦门文化品牌的影响力与知名度逐步提升。
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海峡两岸文博会”,“十二五”时期,共举办了5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形成了工艺艺术品、创意设计、数字内容、文创旅游四大领域的优势板块,呈现出“规模更大、办会更专、成效更实、辐射更广”等特点,市场化、专业化程度日益增强,投资和贸易成果丰硕,至今累计签约项目980项、总金额达2 187.67亿元,台湾参展企业数4 116家次,知名度及影响力稳居国家级文化产业博览会前三甲,是目前大陆举办的文博会中台湾文化产业参与度最高的展会。
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简称“海图会”,2015年举办的第十一届“海图会”,共有两岸450家出版机构参展,三百余家图书馆到会配货订货,参展图书20万种、70万册,总码洋2 700万元,现场订购、销售图书总码洋达4 160万元,达成版权贸易314项。
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经过12年培育,已从创办之初的以歌仔戏、南音为主的单项主题的展示,逐步发展成为集戏剧、舞蹈、音乐和美术等多种艺术门类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文化交流项目,并获得台湾方面各界人士的极高评价,被称为:“近年来台湾与大陆文化交流活动中最成功、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参与人数最多、最为深入基层民众的活动,是台湾民众了解大陆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状况,了解大陆民俗民风及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发展成就的一个重要窗口”。
八、强化资源整合和优势带动,努力在全国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中展现厦门特色 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成绩斐然。“十二五”期间,共办理市级文化部门对外出访项目67批次、1 036人次,来访项目41批次、706人次;办理对台出访项目107批次、出访人员2 221人次,来访项目37批次、来访人员1.31万人次。
厦台厦金文艺交流日益活跃深化。对台文化交流是厦门文化工作的特色,是厦门文化交流的重点工作。“十二五”时期,年均交流人员超五千人次,交流的项目与人数呈逐年增长态势。构建两岸文化交流主导平台,创立、培育一批具有鲜明闽南特色的文化交流品牌。做大做强“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会”“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奖赛”等一系列对台文化交流活动;先后设立“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基地”“海峡两岸文化研究基地”“海峡两岸新闻出版交流与合作基地”和“两岸新闻人才交流培训研习基地”,其中海峡两岸文化研究基地(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院)是全国文化系统迄今为止首个对台文化研究基地。注重入台交流成效,不盲目追求活动排场和人员层级,扎实推动一批精品文化剧目、文物精品、电视剧精品以及具有浓厚地域特色的优秀文化项目入岛交流。厦门打造的“乡音之旅”赴台湾南部巡演交流活动,越来越受到台湾民众的认可,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不断拓展两岸交流与合作领域,定期策划并组织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重点项目开展对台交流。近年来,海峡两岸保生慈济文化旅游节、海峡两岸汉字节、海峡两岸(厦门)乐活节、海峡两岸少儿美术大展等文化交流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内涵和形式。推动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与台湾明华园戏剧团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长效机制。2015年,促成厦门闽南大戏院与台北音乐时代剧场合作创排演出原创音乐剧《微·信》。促成闽南大戏院在金门设立票务系统,帮助金门文艺爱好者实现“金门买票、厦门看戏”。
对外文化交流卓有成效。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厦门市外事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互访和友城文化交流活动。近年来,厦门市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厦门青年民族乐团、厦门市歌仔戏研习中心、厦门市艺术学校、厦门歌舞剧院等分赴十几个国家及地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商业性演出,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厦门文化交流访问团赴新西兰、马来西亚、印尼等厦门国际友好城市宣传推介2015年厦门文博会、“嘉庚论坛”等文化项目。受文化部委派,厦门市属文艺院团两度代表国家形象,积极履行对外文化交流交往职能。2015年8月,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赴北非阿尔利亚、摩洛哥开展交流演出,圆满完成任务;2016年春节,组织市属文艺院团出访新西兰惠灵顿,参加“欢乐春节”文化交流;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多次赴新加坡进行商演,为拓展厦门对外文化商演市场提供成功案例。
(厦门市文广新局 郑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