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厦门农民生活状况综述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繁荣农村经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收入实现了大幅增长,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一、农民收入大幅增长,收入来源多元化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持续快速增长,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0 033元,比2005年增长61.0%,年均增长10.0%,比“十五”期间年均增幅高0.9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厦门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五年总量位居全省首位,其中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大关,比2009年增加880元,是改革开放以来增加额最多的一年。
农民收入结构多元化。“十一五”期间,随着岛外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厦门市加快调整农业结构,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结构呈现多元化、非农化特征。农民从第一产业中得到的纯收入比重明显下降,工资性收入、财产性纯收入以及转移性纯收入的比重较快提高,2010年农民人均第一产业纯收入2 070元,占纯收入的20.6%,比2005年减少3.6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比重明显提升。“十一五”期间,厦门市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打造政策扶持、基础调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四大平台,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不断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培训财政补贴标准;继续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帮助被征地农民和退养上岸渔民转产转业;积极鼓励企业招用本地农民工,由政府搭建平台,主动联系企业提供工作岗位,鼓励引导农村劳动力应聘。“十一五”期间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农村劳动力共实现转移11.38万人。随着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多地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农民劳务收入不断增加,工资性收入比重明显提高。2010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 339元,比2005年增长79.4%,年均增长12.4%,占纯收入的53.2%,比2005年提高5.4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其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人均3 998元,比2005年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8%。
财产性纯收入强劲增长。“十一五”期间厦门大力推进“金包银”工程,五年内累计建设“金包银”项目近一百万平方米,同时不断扩大招商引资力度,极大地促进农村房屋出租市场的繁荣,租金成为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经济条件好的农民开始更多地寻求新的理财投资方式,积极参与各项投资活动,各项股息、红利收入不断增加;随着“海西”建设步伐的加快,高速公路、铁路等项目的陆续开工,农民从土地征用中得到的补偿收入也明显提高。2010年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1 345元,比2005年增长1.4倍,年均递增19.2%;占纯收入的比重为13.4%,比2005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租金收入927元,比2005年增长2.1倍,年均增长25.6%;人均土地征用补偿收入243元,比2005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20.9%。
转移性纯收入成为新亮点。“十一五”期间,厦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建立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运行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累计参保人数约六万六千万人;率先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农村居民参保率达98%。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农民从离退休金和养老金得到的收入也持续增加,加上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因素带动了农民转移性纯收入较快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2010年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328元,比2005年增长1.5倍,年均递增20.0%,占纯收入的3.3%,比2005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农民人均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193元,比2005年增长91.1%,年均增长13.8%。
二、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消费需求多样化
“十一五”期间,厦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农村发展环境有了深刻变化,五年来,厦门市按照“全域厦门”理念,把岛内外、城区与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规划,全面启动岛外四大新城区建设,建成一批连接城乡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经济收入的增加以及生活环境的变化使得富裕起来的农民的生活方式不断向城市化转变,消费领域不断扩大,物质与精神生活越来越丰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2010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 523元,比2005年增长66.8%,年均增长10.8%。
食品消费质量提高,结构优化。2010年农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3 109元,比2005年增长71.3%,年均增长11.4%。农民饮食结构不断改善,富含营养的水产品及制品、肉禽蛋奶及制品等食品消费明显增多。2010年农民人均肉禽蛋奶及制品支出715元,比2005年增长64.4%;人均水产品及制品支出378元,比2005年增长75.8%;人均在外饮食支出266元,比2005年增长1.1倍。
衣着消费多样化、高档化。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衣着消费正朝着高档、时髦、多样化转变,衣着服饰品种、规格更加齐全。2010年农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424元,比2005年增加211元,增长99.1%,年均增长14.8%。
居住条件日益改善,品质提高。“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2010年农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 320元,比2005年增长76.7%,年均增长12.1%;农民人均住房面积52.9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6.5个平方米,其中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达46.6平方米,占住房面积的88.1%,比重比2005年提高5.3个百分点。
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增加,结构优化。一方面经济条件的好转以及居住条件的改善不断地刺激耐用消费品的潜在需求;另一方面,家电下乡优惠政策更是吸引了农民对电脑、冰箱等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欲望。2010年农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444元,比2005年增长51.5%,年均增长8.7%。2010年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洗衣机62台,比2005年增长77.1%;空调115台,比2005年增长2.1倍;家用计算机52台,比2005年增长1.6倍。
交通通讯条件改善,消费支出快速增长。伴随着各项通讯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和价格日益平民化,手机早已走入寻常百姓家;另一方面,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交通条件的便捷,富裕的农民也开始越来越多地购置汽车。“十一五”期间,厦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里程486公里,全市通行政村和自然村道路硬化率分别达100%和80%。条件的改善促使了交通通讯消费支出的不断增长。2010年农民人均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1 067元,比2005年增长85.9%,年均递增13.2%。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246部,摩托车147台,生活用汽车10台,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现代交通和通讯的便捷。
文教娱乐消费支出多样化。“十一五”期间,厦门市重视统筹发展城乡文化建设,岛外各区文化活动中心一批大型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体生活,带动了农民文教娱乐的消费支出。2010年农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732元,比2005年增长31.4%,年均递增5.6%。其中人均旅游、休闲娱乐费用支出42元,比2005年增长3.1倍。
医保体系逐步完善,医疗保健支出稳中略降。“十一五”期间,随着厦门市农村医保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参保率的不断提高,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广大农村参保人员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和便利,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尤其是2010年厦门市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意见》,率先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农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22元,比2005年下降5.1%。其中医疗费用支出144元,比2005年下降16.3%。但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医疗条件的改善以及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的保健意识增加,人均保健费支出12元,比2005年增长2倍。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明显增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购买首饰、化妆品、美容美发等支出明显增长。2010年农民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206元,比2005年增长164.1%,年均递增21.4%。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 黄雅颖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