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工 资
    

    2010年随着生产建设步伐的加快,厦门市劳动力供需活跃,劳动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用工环境不断优化,城镇就业规模加快增长,单位薪资发放规模进一步扩大。
    一、用工环境进一步优化,劳动力供需活跃,登记失业率稳步回落
    2010年,厦门市劳动保障工作以“充分就业城市、全民社保城市、技能人才强市、劳动关系和谐城市”为核心,积极深化养老、医保等改革,继2008年统筹城乡医保制度之后,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待遇上的均等化,缩小各类人群待遇差距,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制度,改善厦门的就业环境。同时,加快实施“产业技工培养计划”,拓展紧缺工种和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开展重点工业企业优秀青年技术工人技能培训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破解就业结构性短缺难题。
    据劳动部门资料显示,全年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力资源数为202.4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8.10万人次,增长31.2%。企业新登记就业人数80.21万人,增加7.89万人,增长10.9%,供给总量短缺、结构性矛盾等问题趋于缓解。城镇劳动登记失业率3.3%,比2009年末下降了0.7个百分点。
    在供给充盈的同时,用工需求经过前两年的过度紧缩之后放量增长,在2010年初的一季度达到高潮,全年人力资源市场登记招聘岗位234.5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93.07万人次,增长65.8%,平均求职人倍率1.16,比上年的0.92上升了0.24个点。劳动力需求增势渐次恢复平稳,市场容量由相对“紧缩”到相对“过剩”,饱和度有所提高。
    二、城镇非私营单位用工规模加速增长
    到2010年末,厦门市全社会从业人数207.47万人,比上年增加24.09万人,增长13.1%。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人数为95.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04万人,增长18.7%。在岗职工92.95万人,比上年末的75.46万人,增加了17.49万人,增长23.2%;其他从业人员2.38万人,比上年末的5.37万人,减少了2.99万人。
    年末城镇非私营单位中三大产业从业人数分别为0.28万人、66.03万人和29.03万人,与上年相比,除第一产业下降17.6%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了19.3%、17.9%,三大产业用工比例为0.3∶69.3∶30.4,第二产业用工比重继续上升了0.4个百分点。
    三、企业单位、其他经济类型单位成为城镇非私营单位人员扩张的主体
    全市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年末从业人员85.71万人,比上年增加14.29万人,增长20.0%,占了全部城镇非私营单位人员增量(15.04万人)的95.0%;事业单位6.89万人,增加0.66万人,增长10.7%;机关单位从业人员2.73万人,比上年仅多增不足千人,增长3.3%。
    以股份、“三资”经济为主的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年末用工人数75.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57万人,增长了24.1%,在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中所占比重上升到78.7%,比上年的75.3%提高3.41个百分点。其中,“三资”企业用工人数49.96万人,增加9.36万人;其他各种股份制内资企业用工25.04万人,增加5.21万人,在全部城镇单位人员增量中分别占62.2%和34.6%。
    四、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用工增势强劲
    工业经济基本摆脱金融危机影响实现强势增长,产品订单任务饱满,生产能力充分发挥,生产规模扩张加速,到年末,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制造业从业规模52.41万人,比上年的43.07万人,增加9.64万人;增长21.3%,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增多,投资规模扩大,用工增加,年末城镇非私营单位建筑业从业人数12.82万人,比上年增加1.94万人;增长17.8%,两岸交流的进一步深化,对台旅游风生水起,海峡旅游品牌凸显,国际邮轮进港、高速列车开通,2010年厦门旅游人气高挂榜首,带动了住宿餐饮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展。到年末,住宿餐饮业行业从业人员2.60万人,增加1.03万人;增长65.6%。
    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用工合计新增用工12.31万人,占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新增人数的81.8%。制造业企业用工规模继续在全市各行业中高居首位,年末从业人数在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中所占比重为54.0%,比上年的53.65上升了1.33个百分点。
    五、单位薪资发放规模进一步扩大,在岗职工人均薪资突破四万元
    在生产经营业务饱满,效益业绩良好的支撑下,用工需求急遽扩大,用工矛盾进一步加剧,以及自信心上涨的同时,通胀心理的预期加大等多重压力作用下,用人单位薪资待遇水平普遍调高,加班补贴、岗位补贴等量增价涨,与能力、绩效、工作熟练程度、完成工作量等直接挂钩的奖金、业务分成等的比例和额度也水涨船高。全年全市5 359家城镇非私营单位累计发放薪资总额377.04亿元,比上年增加92.12亿元,增长32.3%。其中,用工总数占78.7%的其他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全年累计发放劳动报酬262.9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34.2%,占全市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数的比重上升至69.7%。
    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累计364.60亿元,比上年增加92.65亿元,增长34.1%,在岗职工人均薪资突破4万元,达40 284元(3 357元/月),比上年的36 453元(3 038元/月)增加了3 831元(319元/月),增长10.5%。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900元/月,并实现了岛内外统一、城乡一体化。
    六、制造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薪资快速上扬
    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制造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劳动力密集、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薪资水平快速上扬,增长幅度明显提高,全年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32 541元(2 712元/月)、27 043元(2 254元/月)、36 599元(3 050元/月),比上年上涨5 362元(447元/月)、3 021元(252元/月)、8 455元(705元/月),增幅分别提高了10.9、12.4和14.9个百分点。
    (厦门市统计局  林红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