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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会展业统计监测体系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 2024-11-25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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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作机制的通知》(厦府办〔2022〕98号)“按月分析重点产业(含细分领域)的产值或营收、重点企业发展等情况”要求,进一步了解我市会展企业发展基本情况,摸清我市会展业发展规模,掌握产业发展水平和运行情况。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厦门市会展统计监测的范围为在厦门市辖区内举办的各种会议、展览活动及相关服务设施和服务等。厦门市会展统计监测对象为直接和间接为厦门市会议和展览活动提供服务的相关企业、机构,参展、参会客商,专业买家及现场参观人员等。

  三、调查内容

  包括厦门市展览统计月报表、厦门市会议统计月报表、展览会基本数据统计表、厦门市规模以上会议基本数据统计表四个调查内容,涉及会议展览基本情况、经济效益、满意度情况等指标。

  四、调查方法

  采用报表为主、问卷为辅,抽样为主、全面调查为辅。

  五、组织方式及时间

  厦门市商务局发文通知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填报报表,并通过网上上传的方式发送至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由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负责厦门市会展业统计监测的组织协调工作和日常月度数据的布置及催报等工作。本项目调查时间为每年1月-12月开展:其中月度常规统计监测为每月24日前报送本月展览数据,每月月底前报送本月会议数据;经贸类展览及规模以上会议统计监测为会议、展览会结束后30日内上报,其中问卷调查和消费抽样调查在会议、展览会举办期间进行。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取得的数据主要用于摸清我市会议展览业发展规模,掌握产业发展水平和运行情况,在厦门会展行业信息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