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重大部署等有关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要求,持续了解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情况,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我市组织开展厦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住户信息、个人信息、出行信息三大类:(1)住户信息,包括住户住址、总人口、住户拥有交通工具、车辆停放情况等信息;(2)个人信息,包括性别、年龄、户籍、职业、文化程度、有无驾照等信息;(3)出行信息,包括出行地点、出发时间、交通方式、到达地点、到达时间、出行目的等信息。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问卷调查对象为厦门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与数字经济产业相关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依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规定,调查范围为05大类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包括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其他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九类。
四、调查时期
主要调查数据时期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五、调查工作要求
(一)填报表样
本次调查各相关单位需根据其所属行业类型分别选择对应行业的厦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填报,需填报2020年度相关数据,即数据统计时期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产值和营业收入两个指标还需要填报2018年、2019年度数据。
(二)报送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24日。
六、组织方式
调查对象登录网址或扫描二维码完成《厦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进行问卷填写。
七、数据发布
本次调查的数据将形成调查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