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厦门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包括局机关、统计普查中心、基层经济统计中心,主要职能是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完成国家、省、市统计任务,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统计局部门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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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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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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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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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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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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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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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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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普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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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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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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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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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基层经济统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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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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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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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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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厦门市统计局部门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目标和工作任务,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标准,突出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调动统计队伍工作和创新积极性,强化责任、担当和服务意识,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厦门进一步深化改革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实统计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二)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三)严格落实国家统计改革部署。
(四)结合地方需要推进统计创新。
(五)加大统计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力度。
(六)认真做好部门统计工作。
(七)强化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
(八)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与宣传工作。
(九)继续探索壮大统计力量和队伍的新途径。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为2914.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1.7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1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4.9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为2914.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1.7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42.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04.32万元,公用支出338.31万元;
2.项目支出572.3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4.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1.78%,主要是由于信息化项目经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501行政运行1799.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1483.54万元,公用支出315.91万元。
(二)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4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专项支出。
(三)2010550事业运行197.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174.71万元,公用支出22.4万元。
(四)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167.3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支出。
(五)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8.8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
(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0.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八)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九)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一致,主要是由于2019年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安排。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其他省市统计局人员到厦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统计业务需要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车改,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厦门市统计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5.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2.41万元,下降6.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厦门市统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市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3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