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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市统计局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2-1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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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算经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厦门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包括局机关、统计普查中心、农村信息中心,主要职能是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完成国家、省、市统计任务,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统计局包括1个机关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统计局机关

财政全额拨款

40

40

厦门市统计普查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2

12

厦门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7

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厦门市统计局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及李克强总理在厦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三严三实”活动,以学习、服务、改革、创新为工作重点,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努力建设现代新统计,助力“美丽厦门”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学习,开展“三严三实”

(二)抓改革,推动机制创新

(三)抓服务,提供统计支持

(四)抓基础,促进统计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 厦门市统计局收入预算为2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9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1.54万元,公用支出289.49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16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99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1.54万元,公用支出289.49万元

(二)部门专项支出452万元。主要用于

1百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20.00 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及保障住房统计经费18.00万元;

3统计普法经费18.00万元;

4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调查经费12.00万元;

5劳动力抽样、科技及社会产业调查40.00万元;

6循环经济与能源监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调查经费25.00万元;

7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60.00万元;

8特区年鉴及厦门市情编印经费30.00万元;

9计算机、网络及统计网上直报系统运行维护应用经费63.00万元;

10民营经济、重点服务、文化产业企业监测统计经费25.00万元;

11国家、省、地方临时调查经费50.00万元;

12社情民意调查经费20.00万元;

13统计教育经费48.00万元;

14农村调查及农网运行维护经费23.00万元。

(三)发展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农村信息服务平台60.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厦门市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16年年初预算无出国项目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其他省市统计局人员到厦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基本持平。

因省里尚未批复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支出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厦门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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