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5〕17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完成国家、省、市统计任务,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统计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统计局机关 |
财政全额拨款 |
40 |
38 |
统计普查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 |
11 |
11 |
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 |
7 |
7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厦门市统计局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部门工作部署,以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以改革、服务、提质为着力点,打造厦门服务型统计,满足政府决策、社会发展、公众需求。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满足社会各界需求。
(二)树立主动服务意识,打造厦门服务型统计。
(三)全力以赴严格标准,确保经普顺利完成。
(四)依法统计执法必严,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
(五)落实统计“马上就办”,推动廉政防控建设
(六)狠抓省级精神文明创建,群众路线活动取得实效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厦门市统计局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340.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86.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983.5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2.86万元。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 上年结转和结余354.42万元。
(二)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340.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78.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489.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52.16万元,公用支出237.36万元。
2. 项目支出389.32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 结余分配0万元。
7. 年末结转结余462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878.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4.43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三)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6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1.04万元,同比增长0.6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主要用于周学军参加市监察局组织的培训经费。2014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3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主要是:2014年参加市监察局组织的赴新加坡培训。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0;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30.77万元,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4.28%,主要是:旧车维修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6.2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及其他地市统计部门来厦调研、开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4批次、接待786总人数。与2013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4.21%,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附件: 1. 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 2014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厦门市统计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