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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25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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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厦门市统计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积极配合开展省级统计督察,着力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全面提高思想认识  

  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旗帜鲜明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斗争,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积极推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面向全市部门、企业、基层全面开展统计法治和案例警示教育,不断夯实“数字上的诚信”  

  开展全市统计骨干综合素质培训,引导广大统计系统干部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堤坝;组织市发改、工信、商务等市直部门统计负责人和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召开专题法治培训会,学习统计法律法规,通报近年来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全市重点企业开展多轮统计法治宣讲,全市线下培训企业超600家;各级党校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着力增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统计法治意识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工作部署,迅速组织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防惩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二是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对清理的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开展数据质量专项自查,落实重点专业摸底核实工作,制订各专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和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加强“线上+线下”审核力度,深入企业开展实地核查,自查自纠阶段全市累计查询企业9984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情况核查,严把企业入退库关。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023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持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全市共完成统计“双随机”检查单位364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共处罚违法企21家,其中罚款20家,罚款金额合计16.17万元,有效提升企业依法统计意识开展执法案件集中自查,对2017年至2022年执法案件卷宗开展规范性审查,组织市、区执法骨干历年案件卷宗互评互审交叉查找材料程序问题,通过市、区案件自查互评互审,提高全市执法骨干的业务水平,提升全市的统计执法监督水平。  

  (四)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快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深化与纪检监督贯通协同。市统计局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建立会商机制,联合印发《厦门市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意见(试行)》,市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统筹推进纪检监督与统计监督力量整合、信息共享;二是构建与巡察监督协作机制。市统计局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监督协同3项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三是推进与财会监督协同合作。统计部门与财政部厦门监管局、厦门市财政局共同推进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形成《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  

  (五)扎实开展基础工作,顺利迎检省统计督察  

  省统计局2023年第1统计督察组于10月19日进驻厦门市开展了为期10天的统计督察。市统计局牵头全力做好此次迎检相关工作,督察期间统筹调配人员力量,全力配合各项检查任务,第一时间回应督察需求,及时与督察组对接协调、沟通情况,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立即展开整改工作。督察组对厦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  

  (六)积极推进普法宣传,营造法治良好生态  

  结合“9·20”“12·4”“12·8”等重要节点,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福建省统计条例》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工作良好氛围;定制发放一批法治宣传品,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及统计普法宣传资料,制作统计法宣传动漫,创作依法普查情景剧,并利用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促进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  

  同时,市统计局开展对6个区的“八五”普法中期督导,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能力和水平;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加强违法信息公示,统计违法处罚信息全部信用中国(福建厦门)”公示,依法推进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存在不足  

  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较为薄弱  

  基层统计执法力量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大部分区统计局执法力量较为紧张,执法人员不多,日常除承担统计执法业务外,同时承担大量统计专业任务,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发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作用不足  

  近年来统计系统有定期开展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教育,但警示教育频次不高、触动不深,多以单纯传达通报为主,推动学习人员谈体会、谈认识少,难以充分吸收和理解。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党中央统计政令和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效果不突出,部分企业和部门相关人员没有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贯彻学习,不断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  

  常态化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及各市直相关部门共同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进一步宣贯新出台的《福建省统计条例》。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年”行动,落实行动方案20条行动任务,确保全国、全省统计法治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二)深化专项治理,推动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全市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聚焦数据质量,深入开展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及时纠正各类统计造假行为,严格源头数据审核,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严肃处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坚持标本兼治,做好省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  

  深刻认识做好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督察组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确保整改落实落地落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充分运用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紧密结合,确保督察意见整改措施精准落地、成果持续巩固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氛围  

  按照统计普法计划和要求,继续加大对统计普法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坚持抓“关键少数”“关键人群”“关键节点”,面向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治的再宣传、再强调。着重开展对企业的《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宣讲,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福建省统计条例》积极创作一批有特色的法治宣传作品,营造浓厚的统计法治氛围,凝聚统计法治共识,持续不断将本地区的普法工作纵深推进。  

           

    

  厦门市统计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