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重大部署等有关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要求,全面了解和评估厦门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状况,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厦门市统计局将于2023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期间,通过电话访问、网络调查和入户调查方式组织开展2022年厦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问卷调查对象为厦门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与数字经济产业相关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依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规定,调查对象为01-04大类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相关规下企业,05大类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相关单位。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将以测算数字经济行业增加值,反映产业总规模为核心,根据不同调查对象,分设4类报表:
(一)01-04类规下企业单位填报指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产值、资产总计、本年折旧、应交税费、从业人数、应付职工薪酬等企业经营(财务)指标。
(二)05类企业单位填报指标
1.企业经营(财务)指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从业人数、应付职工薪酬、总产值、其中因引进、应用数字技术或采购相关设备的支出、因对普通技术职工进行数字技术应用及数据资源管理业务培训的支出、与数字技术相关的投资、利用数字化实现效率提升的产品或服务总产值(或收入)占企业总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数字技术职工的薪酬情况等。
2.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价:对企业实施的数字化转型战略评价、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举措的评价、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效果的评价等。
(三)05类政府单位填报指标
1.单位财政收支状况及数字技术应用情况指标:与数字技术设备采购和数字技术应用直接相关的支出占单位总支出情况,数字技术在贵单位整体业务工作中的渗透率情况等。
2.数字技术应用程度评价: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等数字技术开展业务活动的数字化程度综合评价。
3.数字化转型评价:对单位实施的数字化转型战略评价、对单位数字化转型举措的评价、对单位数字化转型效果的评价等。
(四)05类金融单位、其他非企业单位填报指标
1.单位财政收支状况及数字技术应用情况指标:与数字技术设备采购和数字技术应用直接相关的支出占单位总支出情况,数字技术在贵单位整体业务工作中的渗透率情况等。
2.数字化转型评价:对单位实施的数字化转型战略评价、对单位数字化转型举措的评价、对单位数字化转型效果的评价等。
三、调查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厦门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厦门远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具体调查工作。
四、调查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各相关单位作为厦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调查工作的调查对象,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统计数据或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不得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本次调查工作相关数据、信息、资料将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格保密,相关数据严格限于厦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调查的目的,不作为其他用途。
五、上报要求
(一)填报要求
本次调查对象应填报2022年厦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中2022年、2021年年报相关数据。数据统计时期: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统计时点: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网络报送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20日。
(三)填报方式
请相关单位登录以下网址完成《厦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调查问卷》的上报,根据所属行业完成报表填写。(建议使用电脑进行填报)
填报二维码:
填报网址:
https://www.xmtjxxzx.cn/answer/answerSurvey?U=3002001034121453332
六、联系方式
调查工作咨询电话:
0592-5116050、0592-5112607、0592-5116883
厦门市统计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