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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07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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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一年来,厦门市统计局从对党忠诚、服务全局的政治高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落实统计现代化改革部署要求,以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能力为工作重点,高标准增强统计服务水平、高要求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高起点强化依法治统能力,巩固“统计服务提升年”成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实干苦干换取数据真实可信,守护统计工作生命线。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有效扩大覆盖面  

  加强培训,全面提升依法统计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政令政策。9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常委会、常务会,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5月份“四上”企业统计业务大培训中,全程开展了统计法治、诚信统计宣传,共开展培训66场次,9631人次,其中统计法治宣传贯穿所有培训场次。加大“四上”企业走访力度,通过多下基层、多交流,督促企业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保障企业一套表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宣传宣讲。全面推进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将三个统计法治视频作为市委党校视频必修课,6月,我局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厦门市领导干部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班”,由市统计局主要领导、省统计执法监督局领导、厦门大学知名教授等授课。各区政府及主要部门、市直部门、镇(街)分管领导等共120余人参加。各区委党校全面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六区均实现《统计法》进区委党校,并由统计机构处级领导干部到场授课。  

  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化。把普法宣传融于各项统计业务中,无论召开各种统计工作会议、组织各类业务培训,还是开展统计调查、执法检查,都把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持续把统计普法工作推向深入。  

  常态普法,切实提高社会宣传效果。抓住重要节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每年在“12·4”“12·8”法治宣传日重要节点举办统计法宣传活动,通过分发统计宣传册、摆放宣传展板、互动有奖竞猜,超大幅LED滚动播放“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等宣传标语形式,送法下基层、服务到企业,促进公众了解、走近和支持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基础  

  健全依法治统相关制度。制定并完善统计权责,加强法治宣传开展常态普法。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统计行政执法公示、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梳理统计执法事项等五项清单,并对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流程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机制。  

  完善统计基础,从源头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推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明确了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实压紧防惩责任,切实履行防惩职责。  

  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先后组织全市统计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并通过国家统计执法检查证考试36人,更新市级统计执法人才库,为统计“双随机”联合执法、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奠定基础。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季度如实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使防范统计数据造假、规范统计工作流程真正常规化、制度化。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惩统计造假  

  强化监督,纠正和制止统计违纪违法。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调高检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大力度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5月,对同安、集美、海沧三个区110个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扎实推动各区法治建设、数据质量的提升,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6起。  

  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在厦门统计信息网站设置“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公开公示随机抽查结果和违法处罚信息,确保统计监督在“阳光下”运行;推进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全部统计违法信息通过全市执法平台统一推送至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加大违法惩戒曝光力度;建立全市“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并持续进行更新,为逐步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打下坚实基础。  

  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根据国家统计督察和市委巡察组要求,持续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围绕5大整治问题梳理36项整治措施和25条评估标准,并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逐步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积极组织协调,高质量做好督察迎检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组织,推动全市相关部门单位自查整改,落实、落细迎检各项准备工作,扎实推进我市数据质量的提升,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  

  二、存在不足  

  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仍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统计基层基础仍显薄弱  

  受考证条件限制,全市执法队伍稍显不足,同时,已持证人员基本上是兼职参与统计执法,平时均承担日常各项统计工作,加之统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执法人员很难全部掌握所有专业统计报表数据指标含义,因此,执法队伍专业性还存在着不平衡情况。  

  (二)统计法治政策宣讲还需加强  

  近年来,在常态普法、普法与业务工作融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依法统计广度方面仍需加强。“统计法进党校”实践中受制于市(区)委党校课程总体安排、授课领导协调等因素,仍存在长效机制未牢固建立的问题,尤其今年是换届年,新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统计法、政策宣传还需要着力加强。  

  (三)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还有短板  

  市局对各区“双随机”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检查方法有效指导和规范不够,导致各区检查效果不平衡、方法不规范的问题出现;虽然市局每年开展法治培训和案卷评查,但未整理出违法案件典型案例用于指导基层执法,一定程度影响了各区统计执法威慑力的形成;虽然近年来加大了对统计造假的治理力度,加大了处罚、通报及公示力度,强化了正面预防,但是,目前已查办的案件警示作用不强、威慑力度不够。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提升法治理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关于统计工作的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创新式普法。牢牢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有效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严格依法开展普查和统计调查  

  依法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提供法治保障。强化对区级统计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三)探索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探索更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双会商双移送”协同机制,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本地区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高标准完成统计督查工作任务  

  落实统计督察“五年一轮全覆盖”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重要文件选编》在各地区各部门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注重督察反馈意见自查整改,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做好统计督察相关工作和政策的宣传宣讲。  

  (五)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筑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治理“一张网”,全面实现本系统执法检查各区、各主要专业全覆盖,统计调查主要专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消除执法检查的盲点盲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完善举报制度,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被动响应型向主动预见型转变。落实党内政策法规要求,完善自由裁量权制度,着力解决责任追究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定时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大违纪违法曝光力度。  

  (六)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统计诚信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管理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失信惩戒,引导统计工作各类主体依法诚信统计。鼓励和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正统计违法失信行为,按照规定开展信用信息修复,营造“诚信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  

  (七)加强涉外调查机构监管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防范化解涉外调查领域风险隐患。加强涉外调查事中事后监管,对已经取得涉外调查资格的机构实现检查全覆盖,依法查处非法涉外调查活动。  

  厦门市统计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