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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1-3季度名录维护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2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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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统计局、火炬高新区: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91-3季度名录维护更新工作,提高部门数据更新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理部门数据合并结果

通过名录库动态库的“国家部门数据处理入口”进入“国家部门数据处理系统”,对全部合并异常单位和待处理单位(名录库与编制、民政、税务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合并结果)进行处理,并在2020323前完成利用20191-3季度部门共享数据更新名录库工作。

(一)处理合并异常单位

在国家部门数据处理系统【数据维护->部门数据->合并异常单位】节点,利用公用模板进行部门异常数据查询,完成合并异

常的单位相关改错。

(二)处理待处理单位

在国家部门数据处理系统【数据维护->部门数据->待处理单位维护】节点,利用国家局在公用查询模板设置的19年工商新增、19年工商变更、19年工商注销、2019编制、2019民政查询模块,完成部门共享数据更新名录库工作。

二、有关问题说明

(一)如果合并异常单位和待处理单位的处理地错分到本区,或者在调查中发现有已经搬迁到外区的单位,请将这些单位返回市局普查中心重新划分处理地,不能据此将单位特殊处理。

(二)对合并异常单位进行处理时,如果确认工商信息有误,请将工商单位设置为“本次无效”。如果是名录库中一套表调查单位的代码或名称有误,请据此在月(年)度报审名称(代码)变更。单个合并异常单位处理后,需点击“重新合并”。

(三)对于待新增的单位,应用到名录库时请务必对单位类别(法人或产业)进行确认,发现划分错误的请改选正确后再应用到名录库中。确定为注册未经营单位的待新增单位,只要能联系到人填表的,须增录入名录库中,营业状态选填“8注册未经营”,只有确实查找不到的单位才能进行特殊处理。如果待新增单位存在于名录剔除单位中且实际存在的,请恢复原剔除单位。

(四)待变更单位应用到名录库时,一定要仔细对系统勾选提示的工商变更指标进行审查,发现有误时,请去除该指标的勾选,不将错误指标应用到名录库中。

各区统计局要集中力量,抓紧时间,认真做好20191-3季度名录维护更新工作,提高部门数据更新率各区2020323日前的部门数据更新率及差错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区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考核。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统计局

                             20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