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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和“四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1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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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管委会、各区统计局、本局各专业处: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和“四上”审批机制,提高名录库维护更新和“四上”审批的工作效率与数据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应高度重视名录库管理工作,实行AB角制度, 配备专职名录库维护更新人员,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并报备市普查中心,确保名录库日常维护工作正常运行,随时准备好接受国家、省、市局的实地核查。

    (一)每月23日前完成“四上”调查单位纳入、变更、退出审核确认及趋势分析工作。

    (二)在规定的报表期内完成基本单位名录更新维护季报、年报及趋势分析工作。

    (三)每年3月底前完成“一套表”调查单位年报审验工作(101表审核验收)。

    二、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做好纳入、变更和退出单位的审核工作。

    (一)利用市场监管部门注(吊)销单位名录,每月对全部“四上”在库单位进行比对清理,已在登记部门注(吊)销的单位要及时申报退出。

    (二)加强部门资料的比对,尤其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对每月新增单位要进行全面实地核实,确保单位真实、达到规模。

    (三)加强一套表调查单位的资料开发,及时总结审核确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变化,形成短、平、快的统计分析,包括基本情况、新发现的特点、趋势及其背后原因等几个方面,每月审批结束一周内上报市普查中心调查科。

    三、“四上”审批期间,各级名录和专业人员之间要密切沟通相互配合;各级专业务必在规定的审批时间内完成本专业的审核工作,做到随到随审,并及时将上级新增的审批条件反馈给同级名录管理人员。

(一)各级名录主管机构:负责审核单位的真实性和单位界定的准确性,牵头解决跨专业、跨地区法人单位重复问题,负责审核登记表填写是否准确无误、证照类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和是否有重复申报以及月(年)度审核差错清单的修改等。

(二)各级相关专业:负责审核申报的专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当年新开业(投产)、是否达到规模(限额、资质)标准、行业界定和主要业务活动是否准确等内容。

    四、严格按照《基本单位统计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基本单位名录更新维护季报、年报工作。

    (一)收集整理企业名录清单。收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市场监管部门每日共享给市级统计机构的新增、变更和注销企业登记信息,每年共享的企业年报信息,剔除重复企业和不规范企业信息,整理形成企业新增、变更和消亡名录清单,以此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中企业存量名录清单。

    (二)收集整理非企业名录清单。按季度通过编制、民政部门向同级统计机构提供新增、变更和注销登记资料,整理形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非企业单位的新增、变更和消亡名录清单,更新非企业单位存量名录清单。有条件的地区,获取农业、司法、宗教等部门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非企业单位的新增、变更和消亡名录清单。

五、根据《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各级专业应积极配合同级名录管理人员共同完成“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101表)年报的审验工作

(一)各级名录主管机构:负责“一套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101表)属性指标的审核与验收工作。

(二)各级相关专业:负责“一套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101表)主要经济指标的全面审核以及行业类别等基本情况指标的审核与催报工作

六、各区应定期对辖区范围内规模较大的重点单位和被抽中的较小单位开展全面实地核实,确保其真实存在;国家、省、市级名录将联合各级专业按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各区名录管理人员须于每月5日前,将区级实地走访核实的企业数(含各专业走访核实企业)汇总上报市普查中心。

(一)各区应对辖区范围内已入库的“一套表”调查单位开展全面核查。

(二)对拟纳入一套表统计调查的新增单位开展全面实地核实。结合一套表调查单位月度和年度“入退库”审核工作,对拟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的单位开展实地核实,确保其真实存在且符合申报条件。

(三)对规下样本单位开展实地核实。根据各专业工作需要,对抽中的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小微企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的样本单位开展实地核实。

(四)对“准四上”单位开展实地核实。利用市场监督、税务部门资料,筛选经营规模达到各专业一套表统计标准80%及以上的单位开展实地核实,发现在部门登记中已注销却未做“四上”退出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其中,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税务部门资料,筛选应税收入当年累计额达到各专业一套表统计标准80%及以上的新增企业,其他地区利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年报资料,筛选上年“营业收入”达到各专业一套表统计标准80%及以上的企业开展实地核实。利用住建部门资料,筛选有资质且未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的建筑业企业,有经营活动且未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开展实地核实。

(五)在利用各种资料来源建立的各类名录单位清单中,筛选重点单位开展实地核实。

七、定期利用统计调查结果和部门资料更新名录库在库单位相关指标信息。

利用一套表统计调查结果和各项抽样调查结果更新名录库中的一套表单位和样本单位相关指标信息;利用市场监管、编制、民政等部门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资料,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年报资料,更新名录库已有单位相关指标信息,剔除名录库中的消亡单位;利用各部门使用名录库资料开展部门统计调查获取的单位信息变动情况,更新名录库已有单位相关指标信息

 

 

                             厦门市统计局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