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1 10:12
| | | | |

 

本局各处、中心:

  现将《厦门市统计局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统计局

201995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统计局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度厦门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效督〔20192号)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效、优质、精准的统计数据服务发展大局,确保厦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得到落实,努力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化城市,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华生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绩效评估内容

  绩效评估包括指标考评、正向激励、公众评议、察访核验四部分。

  指标考评包括业绩指标、自身建设指标、改革创新加分三项考评内容。“业绩指标”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本单位确定的重点工作项目及“三定”方案等内容,共设8个一级指标,占600分。厦门统计局业绩指标体系已经市效能督查办审核,并报分管市领导签字确认。业绩指标体系在内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详见附件1)。“自身建设指标”由市效能督查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设置,占350分,主要考评机关科学、依法、高效、廉政等方面。“改革创新和招商引资加分”指标,主要针对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的突出表现,重点考察内容为机制创新成果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等,占50分(加分办法见《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改革创新”绩效评估指标考评工作方案》)。各处室、中心内要加强分析研究,积极探索总结业务管理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努力争先创优。

  正向激励分为省、市两级激励加分;公众评议包括“两代表一委员”、社会评议、机关互评等方面,由市效能办汇总;察访核验由市效能督查办组织实施。

  四、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科学设定业绩指标

  各处室、中心根据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各专业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包括制定依据和任务来源、工作内容描述和完成目标、前三年数据佐证材料(针对量化指标)、工作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等。

  (二)强化绩效责任分工

  充分认清机关效能建设单位建设的重要性,树立以效能建设促工作落实、推动统计工作建设发展的意识,领导小组落实主体主责,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认真履职,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强化内部监控督查机制及内部绩效考评制度的落实,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正做到奖优罚劣,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三)坚持绩效分析自评制度

  各责任处室应于每季度末上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年终按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提交至办公室。

  绩效自评单个指标的评分标准如下:

  目标全面完成,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得该分值的80%;完成一半及以上的,得该分值的40%,其他情况不得分。在目标全面完成的情况下,对业绩指标的进步情况进行考评加分(加分办法见附件2),最高加分比例为该分值的20%

  办公室于2020110日前完成绩效管理年度自评工作,并在网上绩效管理系统填报各项自评得分和自评佐证材料。

  (四)绩效评估

  市效能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单位进行年度绩效评估,采取指标考评、正向激励、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最终成绩按1000分制计算。其中,正向激励分省、市两级激励加分,省级激励加分不超过100分(具体加分办法由市效能办另行制定),市级激励加分即业绩指标进步加分、自身建设指标加分、改革创新指标加分三者之和,不超过205分。公众评议包括“两代表一委员”、社会评议、机关互评等方面,市效能办汇总;察访核验由市效能督查办会同各牵头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督查,督查情况以倒扣分的形式计入总分,扣分累计不超过50分(扣分标准见附件3)。被省效能扣分的按省扣分情况予以双倍扣分后另行计入绩效评估总分,不设上限。

  (五)汇总考评结果

  1结果汇总。

  汇总公式:绩效评估得分=(指标考评得分+省级激励加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察访核验扣分。

  指标考评得分由业绩指标得分、自身建设指标得分和市级激励加分按各自权重加权计算合成。

  2等次确定。

  (1)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年度绩效评估综合成绩900分以上(含900分)为优秀;750-900分(含750分)为良好;600-750分(含600分)为一般;600分以下为差。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低一个评估等次:

  A.任现职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如违纪违法问题不属于该成员在现任职地区或单位期间发生的,则不影响现任职地区或单位的评估等次确定);

  B.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其他对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事件。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等次定为差:

  A.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不力,被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和政府专题通报批评,严肃予以问责的;

  B.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团结协作。绩效管理是推动单位全面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以统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和稳步推进的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绩效管理工作,主动作为,提高单位绩效建设水平。

  (二)强化过程管理,确保目标高质量完成。各处室、中心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照确立的绩效指标,扎实稳妥地推进每项绩效指标的落实,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度和问题困难。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监督领导责任,加强跟踪检查,定期开展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发现问题并抓好督促整改,确保既定目标都能够高质量完成。

  (三)提升质量效益,严肃追究问责。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清统计数据质量效益和数据真实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完成好绩效管理工作,严禁数字掺假、弄虚作假。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绩效指标及在各类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机关工作纪律、作风涣散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厦门市统计局2019年度业绩指标体系

       22019年度市直部门(含省部属驻厦单位)市级激励加分办法

       32019年度厦门市察访核验绩效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