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统计局、本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关于转发“宪法进宾馆”“宪法进万家”“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厦司[2019]4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以高度责任感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各区统计局应积极与区司法局经办人员取得联系,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做到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册,通读学习,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并于12月份配合宪法宣传日活动,进社区或在公共场所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有创新、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做法应及时上报市统计局。
联系人:许琦胜 联系电话:5370980
附件:关于转发“宪法进宾馆”“宪法进万家”“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统计局
2019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