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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1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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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中心:

  现将《厦门市统计局2019年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统计局

2019614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统计局2019年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厦门市统计局效能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主体主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紧盯全局谋发展,聚焦中心求实效,以“务实、有为”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充分调动统计干部的工作和创新积极性,强化统计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抓实干,努力在统计助力经济发展、服务党政决策、加强基层指导等方面奋发有为,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党的各项建设,坚决落实“三个表率、一个模范”重要要求,以党的建设引领厦门统计创新发展。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抓好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干部效能意识,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融入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主动抓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各项既定目标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服务厦门“两高两化”建设,抓住重点、主动靠前,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落实对标发展,按照行业划分,以核算、工业、贸易、投资、社科、服务业、农业、普查等主要行业,从统计业务、改革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机制等多个角度思考问题、明确方向、提出举措,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提升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筹划、检查督促和问题整改,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效益。发扬“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不折不扣抓好统计中心工作落实,奋力开创厦门统计工作新局面。

  三、推进依法统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制度方案,规范统计流程,确保调查数据质量,遵守数据发布与解读管理制度,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责任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提升社会大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知晓率及支持度。

  四、规范内部管理

  认真总结效能建设工作经验,贯彻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形成科学规范、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事项台账管理、文件分类办理、定量定性评价机制,规范内部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具体内容、责任主体、流程环节、办结时限等要素,着力提升办文办事效能。健全完善内部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绩效考评,强化结果运用,突出效能管理导向。

  五、优化指标体系

  遵循精简、管用、责任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各专业工作重点,优化绩效指标设计,构建科学合理、可度量、可比较的指标体系。

  六、加强过程管理

围绕实现绩效目标,科学制定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把目标落实责任分解到具体领导、处室及岗位,形成工作落实责任机制。抓好常态化内部监督,明确内部监督的对象、内容、权限、形式等,督促完成重大决策部署、会议议定事项、上级领导批示和交办任务等工作。持续做好绩效运行分析工作,定期研究绩效运行状况,抓好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切实以问题为导向,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并抓好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