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处(室)、中心:
为加强厦门市统计局重点课题管理,更加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料,不断提高统计调研质量,经研究制定《厦门市统计局重点课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加强统计分析和增值服务,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统计局
2019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统计局重点课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统计服务功能,更好适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要求,不断加强统计分析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升统计分析研究水平,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政治学习和理论研究,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赶超等进程情况,定期研讨交流,确保统计分析研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主动服务和服从于全市大局的意识和自觉。
(二)高度重视重点课题工作
统计分析研究是统计工作服务于党政领导、服务于社会公众的重要手段,需要全局上下、各个专业的共同努力。各处(室)、中心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专业的工作实际,做好重点调研选题等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根据年度制定的重点课题任务,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深入研究,按时按质完成重点课题工作。
二、重点课题管理工作机制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厦门市统计局重点课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华生
副组长:梁玉珍、彭勇、李薇
成 员:各专业处、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处负责人担任。
以上人员随职务变更而相应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领导小组负责统计课题的立项评审、结题验收和等级评定等工作。综合处负责接收和筛选课题,做好立项评审会务工作,发布立项通知;向领导小组提交验收申请资料,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发布结题验收结果及奖励情况。
(二)流程
1.发布课题目录
由各处(室)、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认真研究,至少提出2个本年度重点调研课题选题,报经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同意后,于当年2月底前填写重点调研课题申请表报送综合处,综合处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进行审定,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原则上每处(室)、中心确定1个重点调研课题,综合处于当年3月底前公布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目录。
2.进度管理
凡列入年度局重点调研目录的课题,由负责牵头分管领导及承担处(室)、中心组成课题组,按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各处(室)、中心按课题类型分阶段向课题牵头领导报告进度执行情况。计划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需延期、需变动的重点调研课题选题须由承担处(室)、中心写出书面申请,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3.提交课题成果并审验
各处(室)、中心于当年年底前将课题成果和结题审批表提交综合处,综合处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审验,审验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同意的为合格,不合格课题退回课题组修改并重新报送,在合格的课题中评选出优秀课题,优秀课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40%。综合处于当年3月下旬公布上年度课题评审结果。
(三)经费管理
课题经费由市局办公室财务统一管理并列入年度预算,每个课题经费总额2万元,经费使用参照《厦门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社科类课题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厦社科联联[2017]4号)要求,使用情况在局内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解释。
附件:1.厦门市统计局重点课题申请表
2.厦门市重点课题结题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