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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1-01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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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统计职能,圆满完成各项统计任务。厦门市统计部门领导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收集上报统计数据和报表,核算公布厦门全市经济数据,2015年,厦门地区生产总值(GDP)3 466.03亿元,增长7.2%,其中二产1 511.28亿元,增长8.2%,三产1 930.82亿元,增长6.2%,三次产业结构为0.7∶43.6∶55.7。组织开展重点统计调查,2015年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企业创新调查、境外专家专项调查等专项调查。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后续资料深度开发,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指导,加强与经济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行业统计、重点领域监测、形势分析研究、GDP核算、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方面工作,以及“新增企业、新增项目”的入统工作;深入各区、镇街和企业调研445人次,主动征求基层工作意见、了解基层统计需求,认真研究各区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分类指导、提出建议。强化统计监测与分析,利用一套表平台,及时进行统计数据跟踪、比对、分析,及时为全市经济运行提供数据与资料的支持;关注“十二五”目标完成情况,每月进行针对性统计分析,关注“十三五”规划编制,从统计的角度提出建设性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创新。2015年,厦门市统计部门努力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探索新型经济业态统计,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动态,收集厦门“三新”经济(即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基本情况,了解“三新”企业的基本特征,获得国家统计局调研组的肯定。主动对接自贸区统计工作,指导和审批厦门自贸区统计制度,加强对自贸区统计业务的培训,落实全省自贸区统计报表;多次前往自贸区实地调研,建立相应的联系机制;及时跟进自贸区的新经济形态,利用统计原有平台和数据资源,反映自贸区的改革创新成果。不断健全服务业统计机制,积极研究电子商务、高端物流、金融创新、软件信息等新兴服务业领域的统计改革,健全服务业统计机制。在全市范围大力推介“正统网”使用,强力推进服务业统计增量扩容,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现状,目前电子商务与服务外包的“正统网”入驻企业数量超千家,企业数量全省居首。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以有利有效原则探索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比如金融业全行业的统计核算;促进全市旅游业统计改革;完善房地产项目统计管理;推进统计技术手段和服务方式的创新等。大力推动有利有效统计,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信息核对,在国家统一制度下将各种新型经济业态尽可能纳入统计范畴,全年实现“规(限)下转规(限)上”、“新增企业、新增项目”的入统企业927家,努力实现应统尽统。

    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以服务换数据,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结合厦门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全市、基层、社会提供各种统计服务。强化统计调研为全市服务,加强与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联系,收集专业、网络资讯,挖掘统计数据价值,为党政领导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全年共完成统计政务信息706条,其中被国家、省、市采用262条;以统计的视角,研究各种经济现象,解读各类统计数据,打造精品分析,完成各类统计分析文章88篇,多篇文章被国家网、CN刊物、《厦门日报》采用或刊登,其中《厦门与台湾地区农业发展比较研究》获得市委副书记洪碧玲的批示;结合各种时间点,将统计数据、资料汇编成册,通过数据对比及变化分析,反映厦门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果,总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律,编印《厦门经济特区年鉴2015》,全面反映2014年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编印《厦门市情2015》,反映厦门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四个特区、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省内几个设区市的比较情况;编印《厦门统计月报》,及时为市领导、各部门及各区提供月度主要经济指标;编印《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统计资料汇编2015》,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厦漳泉同城化”的统计工作;编印《2014年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概况》。强化统计宣传为社会服务,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解读,在《厦门日报》发布统计公报,图文并茂地解读百姓关注的人口、居民收入、居民消费、教育、卫生、环境保障等经济与民生内容;在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解读企业创新调查工作情况;关注厦门自贸区、“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完成相关建言献策文章;开通运行“厦门统计”微信订阅号,作为厦门统计的一个对外宣传的窗口,满足社会公众便捷查询统计信息的需要。

    提高数据质量,不断强化依法治统与宣传。2015年,厦门市统计部门不断加强依法治统与法制宣传工作。严格执法,全年共检查326个调查单位,发现违法企业5个,立案5起,结案4起,其中警告4起,罚款3起,罚款金额7 000元。诚信统计,完善查处惩戒机制,防止企业出现虚报、瞒报现象,认真学习《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建设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并与省、市、区三级公示平台链接,实现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工作的全覆盖。公布清单,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布工作,保留市本级行政权力18项,实行属地管理(含部分属地)10项。普法宣传,认真总结统计“六五”普法的经验和成果,配合1%人口抽样调查、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深化统计法制宣传,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