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09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厦门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x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西楼1408室,邮编:361012,电话:0592-285362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切热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有序推进数据发布解读

  按照《2024年厦门市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有序开展统计数据发布工作,对数据作出专业解读,运用丰富数据展现厦门经济运行情况。2024年3月发布《厦门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发布统计信息33条、进度数据表11条、政策解读45篇。

  (二)规范开展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如实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在门户网站公开厦门市统计局、厦门市统计局(本级)、厦门市统计普查中心、厦门市基层经济统计中心2023年决算和2024年预算情况。二是及时公开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信息。全年共发布5个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信息,含相关审批信息及统计调查主要内容。三是规范公开人事、职称考试相关信息。公开局干部任免情况,公布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厦门考区考试结果等信息。四是依法公开统计执法信息。在门户网站“统计法规”全文公开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2024年度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三)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

  严格按程序做好受理、转办、审核、合法性审查及答复工作,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质效,全年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完成12345热线群众诉求办理78件,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信息发布严格履行“三审三校”,加强内容导向和信息质量的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五)持续优化平台载体建设

  优化升级统计综合分析平台及“厦门数据”APP,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升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全年“厦门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280篇,累计订阅用户数16117人,多次进入全国市级统计系统新媒体影响力榜单。

  (六)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落实平台维护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信息维护,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网站安全检测评估12次,确保各平台稳健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标准;社会公众就统计信息公开的多样化需求对统计数据发布、分析解读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统计服务,落实统计数据发布日程表安排,依托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刊物、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扎实做好数据发布、解读工作,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科学引导社会预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

  • 厦门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主办: 厦门市统计局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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