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5-11-01-2024-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2-02 |
标 题: | 厦门市统计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 有 效 性: | 未设置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统计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升政治理论学习水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辅导讲座等活动。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确定8个调研课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开展解剖式调研。
(二)全力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023年1月启动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各区、管委会和46个街(镇)、548个村(社区)均成立普查机构,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近5000名,物资、设备及时到位。积极构建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全面营造“了解普查、支持普查”的社会氛围,完成对全市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地毯式”清查工作,全市经普清查数据顺利通过审核验收,为2024年开展正式普查登记打下坚实基础。
(三)积极推进统计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完成国家海洋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工作,通过国家统计局、福建省统计局评估验收并获充分肯定,获评厦门市2023年度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开展规上服务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覆盖各区、各行业和新入库企业,为全面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打牢基础。
(四)严肃落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全力支持配合福建省统计督察工作,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边察边改,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成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案件集中自查,对2017年至2022年执法案件卷宗开展规范性审查,提升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水平。对接构建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五)扎实开展“2023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行动。严把纳统入库核查关,加大报表期间审核力度,重点指标即时审验,异常数据重点查询。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管控,出台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和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会同各区、管委会组建基层统计服务网格队伍,开展精准企业服务指导。结合统计业务与法治宣讲开展了近50场培训,参训6200余人次,覆盖部门、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有效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
(六)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重点行业分析研判和统计指导,运行GDP核算、农林牧渔业核算、服务业统计和投资领域统计4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省内各设区市、15个同类城市比较分析。加强社会发展热点调研,采取实地走访、企业集中座谈、电访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50余批次、问卷7批次,调研部门、基层和企业500余家,收集有效问卷7700余份,充分了解发展实情,加强预警预判。信息分析工作成效显著,创立《高质量发展统计研究》期刊,专业、系统、多维地展示厦门高质量统计成果。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以赴做好五经普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查业务培训指导。坚持集中培训和“点对点”指导相结合,对市、区、镇(街)各层级多轮滚动开展普查业务培训,提升“两员”队伍业务水平。二是持续营造普查宣传浓厚氛围。调动各级各类宣传载体平台,有节奏、有重点、有特色推进经普宣传,努力为五经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统筹做好正式普查工作。周密有序开展一套表单位的系统填报和对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样本单位的入户调查,及时做好审核查询、实地核查等,有序完成普查数据验收和汇总测算。
(二)坚持不懈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落实高质量纳统工作要求,做好企业入库统计指导,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联动,做好全周期纳统管理。二是推进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推进各区组建基层统计网格员队伍,着力实现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网格化统计服务,提升基层统计队伍业务水平和岗位稳定性。三是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落实常态化数据核查工作制度,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开展重点企业统计业务培训,持续开展分区分类型分重点培训,进一步提升统计队伍业务技能。
(三)创新引领提高统计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对经济先行指标、主要指标运行趋势的预警预判,做好统计监测分析服务。二是聚焦问题开展调研,对经济运行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精准施策提供有力统计服务保障。三是主动跟进国家、省局统计现代化改革部署,主动争取试点任务,充分体现我市新发展成果。
(四)持之以恒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落实整改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市统计工作更好发展。二是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督促各级各部门形成学习常态机制,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凝聚统计法治共识。三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众持续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积极创作有特色的法治宣传作品,营造浓厚的统计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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