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5-11-01-2020-002 文 号
发布机构 综合处 生成日期 2020-09-30
标 题: 2019年统计工作
内容概述: 2019年统计工作
2019年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3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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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文件精神,多措并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一是深入学习,切实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厦门市委召开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据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各区委相继组织开展学习,市统计系统也积极贯彻部署。二是健全制度,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依法治统相关制度。制定并完善统计权责清单,公示统计行政处罚、统计监督检查等权责事项;在全省率先出台统计行政执法公示、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梳理统计执法事项等五项清单,并对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流程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机制。围绕5大整治问题梳理36项整治措施和25条评估标准,并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逐步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此外,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在厦门统计信息网站设置“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公开公示随机抽查结果和违法处罚信息,推进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法惩戒曝光力度。

 

    高质量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经普办的领导下,全市上下通力配合,经普工作圆满完成。全面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物资宣传等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无死角”宣传。制作横幅500多条,发放折页1.2万册、海报1.6万张、“两员”感谢信3200份、告知书20.3万份,短信350多万条,在全市20余处电子显示屏和近9000个户外移动电视每天20次播放宣传资料。二是开展“全方位”培训。先后组织普查培训近200场,对不同对象全方位、大强度地培训2万多人次。三是实施“地毯式”核查。全市3200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工作人员奋战在经济普查的第一线,严格按照“企业清查、入户登记、填写报表、数据审核”等工作环节,完成了35.58万个单位的清查,完成了22.85万个单位的普查登记工作。四是通过“高标准”验收。加强全市普查数据的审核、验收、汇总,并顺利通过国务院经普办经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五是整理“及时性”资料。近期,随着“四经普”数据的反馈,推出“经普信息专报”,通过市委办信息室向市主要领导反馈情况,同时,积极准备“四经普”公报相关工作。

 

    推进统计机制创新。通过“面向基层、面向部门、面向企业”促进统计工作从“事后统计”到“靠前服务”的转变,“闭门造车”式的数据汇总、分析研究少了,深入基层、部门、企业面对面的调研摸底、指导帮带多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统计分析的科学性、前瞻性得到较大提升。面向基层,探索创新垂直管理机制,确保镇街事业编制统计人员“专人专用”。加大镇街统计队伍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统计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推动各镇街全面通过专网报送统计数据,实现数据处理、数据管理和信息服务电子化,进一步为基层减负增效,增强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面向部门,会同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等15个市直重点经济工作部门,建立GDP核算联络机制,强化协调沟通和业务交流,增强相关部门对统计业务的理解把握和工作支持,促进各级各部门共同发力,推动“应统尽统、统必合规”落到实处,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中心工作。面向企业,深入重点企业特别是“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一线进行面对面调研指导,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就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为企业释疑解惑,帮助企业提高统计业务水平,着力提高企业上报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主动对接落实GDP核算改革。今年以来,GDP核算方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认真研究、积极应对,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提交《研究GDP核算方法调整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庄市长、黄常务副市长对此作出了批示。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关注核算方法调整的指标,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核算工作,同时精心组织GDP核算培训,使各区各部门进一步了解核算的基本方法和规则。二是实施工作方案,发布《区级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实施方案》(2019),实现市与各区相关专业主要指标汇总数据的衔接。三是建立工作机制,除了核算联络机制,还建立农林牧渔业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沟通协商,解决农业发展及统计问题。

 

    夯实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今年以来,在对全市经济指标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从多个层面发现和改善专业统计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努力做到“心中有数”。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基层调研,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基层调研40余人次;组织各类专业培训6场500余人次,辅导基层统计人员寻找纳统点;紧贴经济形势开展统计调查,包括中美贸易战对工业出口企业的影响调研,外向型制造业企业用工情况专题调研,“垃圾分类”社情民意调查等等。在数据收集、审核、发布等环节提高数据质量。一是及时更新维护名录库,做好新增、“升规”企业的入统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纳统;开展限下批零住餐业“金样本”记账专项试点调查工作,获取了可靠的样本单位月度基础数据;加强与交通、金融、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部门核算基础更加坚实。二是强化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通过机审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加强对数据上报前端的控制;开展限上批零住餐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及时更正部分大企业填报口径的问题。三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与市发改委一起发布季度数据、解读经济指标,使外界对厦门的数据变化有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多次通过“在线访谈”“市长专线”“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外公布解析统计数据和经济形势,不断扩大统计影响力。四是积极配合审计署在厦的审计工作。做好统计数据的检查与核对,做好数据差异的解释与说明,从统计的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使厦门统计数据质量获得审计署认可。

 

    主动靠前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围绕“高素质高颜值”、招商引资、“三高”企业、健康产业等中心工作,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统计服务,完成《厦门市“高素质高颜值”发展指数报告》《全市“三高”企业运行分析》等,促进“三高”企业“四下”升“四上”,跟进新招商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三高”企业考评,配合各部门整理健康产业数据等。二是围绕全市经济运行工作,制定《2019年厦门市统计局对标先进争先进位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加强数据动态监测,及时提供分析材料,加强对上对下沟通,协调部门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市经济运行。三是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源优势,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全年完成呈报件15件,统计分析105篇,统计信息近400条,其中5篇呈报件、信息获领导批示,5篇圈阅。四是围绕厦门发展成就宣传工作,除了完成《统计年鉴》《厦门市情》《统计月报》《统计公报》《2018厦门市社会发展概况》等一系列书籍,还主动策划编印《七十载鹭岛潮涌,新时代数字征程》,图文并茂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并在厦门电视台、广播电台共推出18期的“数说厦门70年”系列节目,在《厦门日报》发布3大版的“长风万里·沧桑巨变”纪念版,以统计角度大力宣传厦门发展成就。五是通过网络、大数据等手段加强统计对外服务,“厦门市统计经济综合分析平台”成功上线,通过收集全市各部门综合经济指标,实现数据资料加工、整理、出版的自动化、智能化,目前综合报表、统计书籍均在该平台上报处理,同时加载了厦门解放以来的数据,实现资料的电子保存和快速查询。作为平台的手机端应用,“厦门数据”APP及时地发布更新厦门地区统计数据,成为了市领导、各部门方便的“移动数据库”;开通了形式多样的消息功能,使统计资讯第一时间送达终端用户。

 

    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以《统计法》为根本遵循开展工作,坚决贯彻中央要求,落实中央《意见》《办法》和《规定》精神,严肃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源头的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完善统计执法执纪体制。二是加强数据监控,通过事中数据质量监测核查走访和事后“双随机”统计监督检查,合力守住数据底线,对集美、海沧2个区及辖内杏滨、海沧2个街道的9个专业的66家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三是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对7起统计违法案件进行立案处罚;在处罚、通报部分企业统计数据问题的同时,积极向国家统计局反映真实情况。四是强化专项整治,持落实中央纪委“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专项清理。制发《厦门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向省统计局通报整治情况。五是建立数字造假监督执纪问责沟通机制,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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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厦门市统计局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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