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49.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
一、消费品市场总体情况
按消费类型分,实现商品零售额1828.48亿元,增长5.9%;实现餐饮收入220.67亿元,增长5.9%。
二、消费品市场主要特点
基本生活类消费平稳增长。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衣着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6%、8.3%,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6个百分点。
升级类商品消费旺盛。随着居民消费观念逐渐向高品质、多元化转变,品质升级类消费日益增强。限额以上体育娱乐用品类、化妆品类和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6.5%、87.2%和2.6倍,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2个百分点。
网络零售保持快速增长。当前电商消费持续增长,物流体系不断完善,消费者日益适应网络消费模式,带动网络零售快速发展。限额以上单位网络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47.8%,增长18.1%,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1个百分点。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呈现效果。今年以来3C产品、家装换新、汽车置换政策相继发布,相关消费品显现良好势头。3C产品方面,限额以上智能手机、可穿戴智能设备、照相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8.1%、1.7倍和4.8%;家电家装方面,限额以上家电类、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和五金电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6.2%、2.9倍、2.3倍和1.1倍;汽车方面,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下降11.1%,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