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95.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2%。
一、消费品市场总体情况
按消费类型分,实现商品零售额1345.25亿元,增长5.1%;实现餐饮收入150.28亿元,增长6.0%。
二、消费品市场主要特点
基本生活类消费增长稳定。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衣着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1%、8.1%,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2个百分点。
升级类商品消费旺盛。随着生活水平逐步提升,品质化消费日益增强,限额以上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和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1倍、21.9%和2.3倍,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6个百分点。
线上消费助推消费增长。当前直播带货、物流体系不断完善,网络零售快速发展,限额以上单位网络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46.3%,增长16.3%,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9个百分点。
以旧换新政策呈现效果。今年以来3C产品、家装换新、汽车置换政策相继发布,相关品类显现良好势头。限额以上智能手机、可穿戴智能设备、照相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5.4%、44.2%和28.2%;限额以上家电类、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和五金电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4%、86.4%、1.3倍和1.8倍;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下降11.4%,降幅比1-4月收窄2.1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