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6.9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
一、消费品市场总体情况
按消费类型分,实现商品零售额546.16亿元,增长5.6%;实现餐饮收入70.76亿元,增长6.6%。
二、消费品市场主要特点
基本生活类消费增长稳定。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衣着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3%、13.2%,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个百分点。
升级类商品消费旺盛。随着生活水平逐步提升,品质化消费日益增强,限额以上化妆品类、书报杂志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1倍、19.5%、43.7%,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4个百分点。
线上消费助推消费增长。随着直播带货、物流体系不断完善,网络零售快速发展,限额以上单位网络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43.6%,增长21.6%,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4个百分点。
智能消费释放活力。限额以上智能手机、智能家用电器音像器材、可穿戴智能设备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3.0%、29.8%和80.5%,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个百分点。
金银珠宝热卖。受黄金价格上涨,同时适逢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7倍,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