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48.60亿元,比上年增长3.6%。
一、消费品市场总体情况
按消费类型分,实现商品零售额3052.20亿元,增长3.1%,实现餐饮收入396.40亿元,增长7.4%。
二、消费品市场主要特点
基本生活类消费稳健增长。吃穿用三大类消费稳健运行,彰显基本民生消费的韧性与活力,为整体消费市场的平稳运行筑牢了基础。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衣着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0%、5.0%和13.2%,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个百分点。
升级类商品消费旺盛。居民消费观念加速向高品质、多元化方向转变,升级类商品消费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成为驱动消费市场提质扩容的重要引擎,有力推动消费结构优化升级。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4倍、41.1%和41.6%,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2个百分点。
网络零售保持快速增长。数字消费生态持续完善,平台消费模式不断演进推新,消费者对网络消费的接受度和依赖度不断提升,带动网络零售快速发展,为消费市场注入数字化动力。限额以上单位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47.8%,增长10.8%,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9个百分点。
以旧换新驱动相关消费品增长。以旧换新政策激发消费者换新需求,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带动相关消费品实现较快增长,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活力。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商品零售额增长15.5%,智能手机增长3.8%,可穿戴智能设备增长1.7倍,家具类增长1.7倍,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94.5%,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