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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25年1-11月厦门市消费品市场分析

发布时间: 2025-12-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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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43.3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

  一、消费品市场总体情况

  按消费类型分,实现商品零售额2788.59亿元,增长3.8%;实现餐饮收入354.77亿元,增长5.7%。

  二、消费品市场主要特点

  基本生活类消费平稳增长。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衣着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3%、5.1%和11.2%,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7个百分点。

  升级类商品消费旺盛。随着居民消费观念逐渐向高品质、多元化转变,品质升级类消费日益增强。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7倍、43.2%和43.7%,合计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4个百分点。

  网络零售保持快速增长。当前平台消费持续增长,消费者日益适应网络消费模式,带动网络零售快速发展。限额以上单位网络零售额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48.0%,增长11.3%,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1个百分点。

  以旧换新相关消费品较快增长。在以旧换新政策带动下,相关消费品显现良好势头。限额以上智能手机商品零售额增长5.1%,可穿戴智能设备增长1.8倍,家具类增长2.2倍,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1倍,新能源汽车增长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