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署,在省、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全市各有关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近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全市已圆满地完成了普查登记和复查任务,普查主要数据的手工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进行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现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2053051人,与1990年7月1日0时第四次人口普查的1175554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877497人,增长74.65%,平均每年增加84919人,年平均增长率为5.73%。
二、出生率和死亡率
自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止,全市普查登记出生人口18390人(包括出生未满半年、普查时在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本地和外地出生婴儿),死亡人口7343人。以普查登记总人口为基数,人口出生率为8.98‰,死亡率为3.5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9‰。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总户数661420户,平均每户3.10人。其中家庭户547002户,家庭户人口160586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2.94人,比第四次人口普查的4.05人减少1.11人。
四、人口分布
全市人口区域分布如下:
鼓浪屿区19641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96%
思明区136576人,占总人口的6.65%
开元区527053人,占总人口的25.67%
湖里区413190人,占总人口的20.13%
杏林区(含海沧)227000人,占总人口的11.06%
集美区148737人,占总人口的7.24%
同安区580854人,占总人口的28.29%。
全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312人。
五、性别构成
在全市总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62153人,占51.74%;女性人口为990898人,占48.26%。男女性别比为107.19(以女性人口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六、年龄结构:
在全市总人口中,0-5周岁的人口95182人,占4.64%;6-14周岁的人口202109人,占9.84%;15-64周岁人口1653215人,占80.53%;65周岁以上人口102545人,占4.99%。与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周岁和65周岁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下降11.18个百分点和0.39个百分点,15-64周岁人口所占比重则上升了11.57个百分点。
七、民族构成
在全市总人口中,汉族人口2029293人,占98.84%,比第四次人口普查增长73.84%;各少数民族人口23758人,占总人口的1.16%,比第四次人口普查增长1.89倍。
八、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在全市总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有171933人,占总人口的8.37%;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有362070人,占17.64%;接受初中教育的有737543人,占35.92%;接受小学教育的有565978人,占27.57%(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变化如下: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由4640人上升为837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599人上升为1763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9979人上升为3592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7473人下降为27568人。
在总人口中,文盲人口(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99834人,粗文盲率为4.86%,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文盲率14.48%下降了9.62个百分点。
备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以2000年11月1日0时(北京时间)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上常住的人。
3、全市总人口中,包括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外地来厦人员,不包括户籍人口中离厦半年以上的人。
4、家庭户人口中,包括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人口,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全市人口按区分布数为各区实际登记数。
6、粗文盲率是指15周岁及以上文盲人口占全部总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