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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 2011-04-0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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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局 厦门市科技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经发局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卫生局 厦门市交通委厦门市文化局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厦门市软件园管委会   

201012

  

为全面掌握我国R&D[1]活动情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管理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于2009年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2]。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1231,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3]的法人单位。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人员、R&D经费、R&D项目(课题)、各类研究开发机构以及R&D活动产出等情况。

在全市各级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厦门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结果,现将R&D主要指标公布如下:

全社会篇

一、R&D人员情况

2009年,厦门市R&D人员2.13万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0.99万人,占46.5%;女性人员0.50万人,占23.5%

2009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1.65万人年,其中研究人员[5]0.60万人年,占36.4%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是2000年的3.9倍。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人员折合全时当量0.15万人年,占9.1%;应用研究人员0.17万人年,占10.3%;试验发展人员1.33人年,占80.6%。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分别是2000年的3.8倍、2.1倍和4.4倍。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制造业折合全时当量1.22万人年,占74.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0.05万人年,占3.2%;教育0.14万人年,占8.3%(详见表1)。

1:全社会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分行业情况

 

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

总量(人年)

比重(%)

  

16450

100.00

制造业

12235

74.3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5

0.09

建筑业

70

0.4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

0.0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716

4.3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20

3.16

教育

1368

8.3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513

9.20

二、R&D经费情况

2009年,厦门市R&D经费35.14亿元,是2000年的7.0倍,年平均增长24.2%R&D经费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02%,比2000年提高了1.02个百分点。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经费1.40亿元,占4.0%;应用研究经费4.23亿元,占12.0%;试验发展经费29.51亿元,占84.0%。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是2000年的5.8倍、16.9倍和6.7倍。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制造业R&D经费27.68亿元,占78.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44亿元,占6.9%;教育3.29亿元,占9.4%(详见表2)。

2:全社会R&D经费分行业情况

 

R&D经费

总量(万元)

比重(%)

  

351446

100.00

制造业

276768

78.7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32

0.07

建筑业

1294

0.3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4

0.0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9635

2.7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4366

6.93

教育

32865

9.3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6132

1.75

三、R&D项目(课题) [6]情况

2009年,厦门市各类单位共开展R&D项目6930项,参加项目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40人年,项目经费28.95亿元。

按社会经济目标[7]分,工商业发展项目经费22.59亿元,占78.8%;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项目1.63亿元,占5.7%;促进卫生事业发展项目0.67亿元,占2.4%;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项目0.63亿元,占2.2%;促进能源的生产、分配和合理利用项目0.63亿元,占2.2%;非定向研究项目0.60亿元,占2.1%;促进农林牧渔业发展项目0.32亿元,占1.1%;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和农村规划项目0.24亿元,占0.8%;促进教育事业发展项目0.02亿元,占0.1%;其他项目1.32亿元,占4.6%

四、研究开发机构[8]情况

2009年,厦门市有各类研究开发机构274个。机构中从事R&D活动的人员0.93万人,其中博士和硕士0.16万人,占17.2%。机构R&D经费19.51亿元,是2000年的7.5倍。机构中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原价32.58亿元,是2000年的4.7倍。

按学科分,自然科学领域20个,占7.3%;农业科学领域6个,占2.2%;医药科学领域16个,占5.8%;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218个,占79.6%;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14个,占5.1%

规模以上工业[9]

一、开展R&D活动企业[10]分布情况

2009年,厦门市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0.6%。其中,开展R&D活动的大中型企业102个,占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的30.5%

在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7,2.9%;其他内资企业108个,占44.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60个,占24.9%外商投资企业66个,占27.4%(详见表3)。

3:开展R&D活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类情况

 

R&D活动的企业数()

比重(%)

  

241

 100.0

内资企业

115

47.7

 国有企业

3

1.2

 股份合作企业

1

0.4

 有限责任公司

41

17.0

   国有独资公司

4

1.7

 股份有限公司

10

4.2

 私营企业

60

24.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0

24.9

外商投资企业

66

27.4

二、R&D投入情况

200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人员1.52人,其中女性0.34人,占22.4%。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23人年,是2000年的5.1倍。

200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27.70亿元,是2000年的6.5倍,年平均增长23.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11]0.98%,其中,大中型企业R&D经费22.99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1.07%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R&D经费0.39亿元,占1.4%;其他内资企业6.11亿元,占22.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9.04亿元,占32.6%;外商投资企业12.16亿元,占43.9%

按行业分,制造业R&D经费27.68亿元,占99.9%;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R&D经费0.02亿元,占0.1%(详见表4)。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分行业情况

行业

R&D

经费

(万元)

投入

强度

(%)

行业

R&D

经费

(万元)

投入

强度

(%)

  

277000

0.98

 塑料制品业

6423

0.71

制造业

276768

1.0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713

0.44

 农副食品加工业

4104

0.37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49

0.12

 食品制造业

743

0.31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9982

1.71

 饮料制造业

22266

3.35

 金属制品业

3299

0.35

 烟草制品业

1421

0.22

 通用设备制造业

3382

0.58

 纺织业

4190

0.69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263

1.19

 家具制造业

4057

1.89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0752

1.66

 造纸及纸制品业

1199

0.3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0391

1.5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56

0.03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7711

1.13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4892

1.09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5096

2.3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8089

0.49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938

0.28

 医药制造业

8170

4.9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32

0.02

 化学纤维制造业

1950

1.6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32

0.02

橡胶制品业

4432

0.42

 

 

 

按区分,思明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2.02亿元,占7.3%;海沧区5.26亿元,占19.0%;湖里区10.49亿元,占37.9%;集美区5.70亿元,占20.6%;同安区1.59亿元,占5.7%;翔安区2.64亿元,占9.5%(详见表5)。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分区情况

分区

R&D经费(万元)

比重(%)

  

277000

100.0

 思明区

20237

7.3

 海沧区

52617

19.0

 湖里区

104866

37.9

 集美区

57030

20.6

 同安区

15887

5.7

 翔安区

26363

9.5

三、R&D项目情况

200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项目1375项,参加项目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02人,项目经费22.93亿元。

按项目技术经济目标[12]分,开发全新产品的项目经费占51.2%,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项目占41.4%,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项目占2.4%,提高劳动生产率项目占1.5%,减少环境污染项目占1.2%,节约原材料项目占0.4%,其他项目占1.9%

按项目来源分,企业自选的项目经费占80.3%,企业委托科技项目占1.2%,国家科技项目占7.7%,地方科技项目占5.4%,其他项目占5.4%

按项目合作形式分,企业独立完成的项目经费占81.5%,与国内高校合作项目占5.1%,与境外机构合作项目占3.9%,与国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项目占1.6%,与境内企业合作项目占0.5%,其他合作形式项目占7.4%

四、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情况

200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190个,是2000年的2.4倍。机构人员1.52人,是2000年的6.9倍;其中博士和硕士0.11人,占7.2%。全年机构经费28.13亿元,是2000年的6.5倍。机构拥有科研用仪器和设备的原价21.80亿元,是2000年的6.1倍。

五、R&D活动产出情况

200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产品[13]产值446.17亿元,是2000年的4.6倍。全年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446.69亿元,是2000年的4.9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5.8%

200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申请专利2712件,是2000年的7.3倍;其中发明专利751件,是2000年的7.2倍;申请发明专利所占比重为27.7%

 

注释:

[1]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也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 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于2000年联合在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

[3] 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依据第一次全国R&D资源清查及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结果确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于比较科技人力投入的指标。指R&D全时人员(全年从事R&D活动累积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90%及以上人员)工作量与非全时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工作量之和。例如:有2R&D全时人员(工作时间分别为0.9年和1)3R&D非全时人员(工作时间分别为0.2年、0.3年和0.7),则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1+0.2+0.3+0.7=3.2(人年)

[5]研究人员R&D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6]R&D项目(课题)指调查单位在当年立项并开展研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究工作已告失败的研发项目或课题。

 [7]按社会经济目标分组不含工业企业立项经费不足10万元的项目。

[8]研究开发机构包括各类独立的研究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办的非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10]开展R&D活动企业:指有组织地开展R&D活动且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11]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指企业R&D经费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12]本公报中按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按项目来源分以及按项目合作形式分的数据,均只包括立项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R&D项目。

[13]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